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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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FDA,NMPA,弗若斯特沙利文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②已上市获批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抗菌药物的局限性

  众多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治疗由医院或急诊室进行,医生通常使用一线抗菌药(如 万古霉素)治疗患者。数天住院治疗会产生大量治疗成本,并增加某特定患者互相传播感染的风险。尽管广泛使用一线抗菌药治疗患者,但目前可用的治疗方案在治疗多重耐药菌感染方面有重大局限性:

  · 用药安全性:目前许多多重耐药感染治疗方案会导致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肾毒性、骨髓抑制以及呕吐、恶心及腹泻。例如,利奈唑胺与骨髓抑制有关。因此,利奈唑胺治疗除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的建议疗程为10-14天,利奈唑胺用于治疗耐万古霉素屎肠球菌感染的建议疗程为14-28天。此外,利奈唑胺治疗必须每周进行一项费力且成本高昂的血细胞计数检查。在一项针对44例利奈唑胺治疗的革兰阳性菌感染患者的研究中,28人(64%)出现不良反应,其中7例(16%)因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停药,包括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血管性水肿和皮疹,平均出现时间20±10(SD)天。达托霉素与治疗过程中抗菌药耐药性的发展、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疗效降低及肌肉损伤等不良反应有关。万古霉素与输液反应有关,并可能导致某些患者的肾毒性及耳毒性。此外,调整万古霉素的剂量需经常进行治疗药物检测(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TDM),保证用药安全。在一项达托霉素和万古霉素家庭输液不良反应的回顾性研究中,二者由于出现早期不良反应的停药率均达到5%。

  · 适用性:现已上市的抗菌药在某些情况下会有被限制的情况存在而导致患者无药可用。例如利奈唑胺,美国FDA在2011年警告服用通过大脑血清素系统起作用的抗精神病药(血清素能抗精神病药)的患者使用抗菌药利奈唑胺可能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进而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风险。例如使用抗菌药治疗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时,某些患者因为皮肤感染溃烂的情况无法使用针剂注射,口服就变成了唯一用药途径,但目前的口服药物品种有限,造成了患者用药的受限。万古霉素适用于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所致的严重感染,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等耐药菌的首选药物,同时也是治疗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耐甲氧西林表皮葡萄球菌所致感染的最后防线,但万古霉素的肾毒性更容易对老年患者、肥胖患者、肾功能不全者造成用药局限,无法发挥其抗菌的有效性。

  · 缺少可用于门诊治疗多重耐药菌感染的口服制剂:现由于抗菌药物政策和指导原则的规定,限制了门诊处方静脉注射的抗菌药物。医院内,一旦感染开始对治疗产生反应且患者病情开始稳定,医院及医生通常会视乎感染情况尽可能地安排患者出院,以降低成本,以及避免院内感染。出院后,医生通常倾向于使用相同抗菌药的口服制剂进行序贯治疗。序贯口服治疗使门诊治疗更方便及更具成本效益。然而,只有极少量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及更少量治疗严重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推出口服制剂,造成用药的局限。

  · 给药方案、疗程及依从性:目前,MRSA感染的治疗主要选择万古霉素及利奈唑胺,通常需每天多次静脉注射输注。例如,万古霉素通常每6小时或每12小时使用,输注时间60分钟以上,而静脉注射利奈唑胺需每天使用两次,输注时间为30至 120分钟。尽管达托霉素其中的一个给药方案为注射两分钟,但达托霉素需每天使用,连续使用7至14天。给药方式的复杂性和长周期的特点给患者带来了不便。

  · 与实验室监测相关的成本:使用若干多重耐药抗菌药的患者需监测血球计数、 肝功能或肾功能的变化。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需要最少每周接受全血球计数化验,以确保利奈唑胺未对血细胞及血小板计数产生负面影响。使用万古霉素的患者需要进行常规肾功能变化监测。

  ③噁唑烷酮类抗菌原研药物竞争格局

  美国共有14个处于临床II/III期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其中Solithromycin和Iclaprim已提交上市申请但被FDA驳回。Levonadifloxacin处于临床III期,有望成为最先获批治疗革兰阳性菌多重感染的抗菌药。盟科药业的MRX-1和MRX4也进入临床III期阶段;处于II期的临床管线有Cellceutix 的Brilacidin、CrystalGenomics的CG400549等。

  美国系统性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处于II/III期的在研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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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clinicaltrial.gov,弗若斯特沙利文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5个处于临床在研阶段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其中多利培南提交上市申请被企业自主撤回,头孢洛林提交上市申请未被NMPA获批。

  中国系统性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在研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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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日期:首次公示信息日期,CDE承办时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数据来源:CDE,弗若斯特沙利文

  3.MRX-8 细分市场一一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抗菌药市场

  (1)市场概览

  革兰阴性细菌对多种药物有抗药性,并且对大多数可用抗菌药物的抗药性越来越高。革兰阴性细菌在医疗机构中会引起感染,包括肺炎,血液感染,伤口或手术部位感染以及脑膜炎。革兰阴性细菌具有发现抗药性新途径的能力,并且可以传递遗传物质,使其他细菌也具有抗药性。革兰阴性感染包括由克雷伯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杆菌引起的感染,以及许多其他较不常见的细菌。

  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MDR-GNB)是一类特殊的革兰阴性细菌。其多药耐药性被定义为对以下三种或更多常用处方抗菌药物具有耐药性(头孢他啶,环丙沙星,美罗培南,庆大霉素,氨苄青霉素/舒巴坦或哌拉西林/他唑巴坦)。过去几年的研究已证明由MDR-GNB引起的感染流行率显著增加。世界卫生组织已将多种MDR-GNB定为严重威胁。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包括未经治疗指征的使用,被认为是加速抗菌药物耐药性扩散的主要因素之一。多药耐药性(MDR)已成为治疗细菌感染的主要问题,并且正在成为全球公共卫生的最大挑战,并可能造成经济资源严重损失。MDR-GNB引起的感染的死亡率比常规革兰阴性细菌引起的同种感染高出五倍。主要MDR-GNB分为耐碳青霉烯肠杆菌(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iaceae,CRE),耐碳青霉烯铜绿假单胞菌(Carbapenem Resistant Pseudomonas aeruginosa,CRPA),和耐碳青霉烯鲍曼不动杆菌(Carbapenem-resistant Acinetobacter baumannii,CRAB)。

  (2)市场规模和增长前景

  ①中国市场

  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中国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市场略有下降,经2021年市场恢复后,2022年集采和疫情原因再次下降。从2020年的191亿元人民币增至2024年的199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为1.0%。从2024年到2030年,该市场将增至到255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为4.2%,主要由于大类抗菌药将会面临国家集采导致销售额降低,后续市场规模将保持平稳增长,预计到2035年最终将达到337亿元人民币。

  中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市场,2020-203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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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革兰阴性MDR抗菌药包括碳青霉烯类,β-内酰胺酶/β-内酰胺酶抑制剂组合(BL/BLI),四环素类和多黏菌素类抗菌药物。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中国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总治疗天数从2020年的4,690万天增长至2024年的9,011万天,在此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7.7%。由于多品种集采政策落地刺激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持续放量,中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治疗天数未来继续呈增长趋势,2030年将增长至1.5亿天,2024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2035年将增至2.1亿天,2030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5%。

  中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的治疗天数,2020-203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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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②美国市场

  过去几年中,美国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市场保持稳定,略有下降趋势,2020年受疫情影响,市场波动明显,从2020年的19.8亿美元至2024年的19.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0.0%。从2024年到2030年,该市场将增长到27.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7%,到2035年将增长至35.3亿美元。

  美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市场,2020-203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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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革兰阴性MDR抗菌药包括碳青霉烯类,β-内酰胺酶/β-内酰胺酶抑制剂组合(BL/BLI),四环素类和多黏菌素类抗菌药物。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受疫情影响,美国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总治疗天数从2020年的3,849万天增加至2024年的4,046万天,在此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1.3%。美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治疗天数未来继续呈增长趋势,2030年增长至6,003万天,2024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8%,2035年将增至8,078万天,2030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1%。

  美国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的治疗天数,2020-203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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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3)已上市药品的市场竞争格局

  近年来,CRE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播散,CRE耐药可能有以下机制,包括产碳青霉烯酶、高产AmpC头孢菌素酶或超广谱β-内酰胺酶合并孔道蛋白表达降低导致外膜通透性降低,以及碳青霉烯类药物作用位点PBP蛋白改变等。其中,产碳青霉烯酶是CRE的主要耐药机制,导致碳青霉烯类药物使用减少。与此同时,一些对CRE具有抗菌作用的其他抗菌药的上市也让碳青霉烯类药物的治疗地位进一步下降。目前治疗CRE感染的治疗药物主要有多黏菌素类、四环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抗菌药,其中不乏很多复方抗菌药,如下表所示。

  中美已上市获批治疗多重耐药性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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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不包含碳青霉烯类抗菌药。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数据来源:FDA,NMPA,弗若斯特沙利文

  4.MRX-5 细分市场一一NTM 市场情况

  非结核分枝杆菌(non-tuberculous Mycobacteria,NTM)共发现NTM菌种190余种,14个亚种,其中大部分为寄生菌,仅少部分对人体致病,属条件致病菌。人体感染NTM后,会引起相关组织、脏器的病变,以NTM肺病(肺结核)发病率最高,除了治愈率低和病死率高外,NTM在治疗中还存在着复发率高,疗程不确定、缺乏好的疗效评价指标、药敏试验结果和治疗效果不匹配等诸多问题。近年来,NTM发病率呈增长趋势,已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NTM感染发生率和菌种分布存在地域差异,与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宿主因素(人种、性别、年龄、免疫状态)等密切相关。因NTM在环境中广泛存在,人可从环境中感染NTM而发病,水(如淋浴、游泳、饮水、洗手和洗碗)和土壤(从事园艺工作)是NTM病的重要传播途径,而NTM手术相关感染及人际间的传播也逐渐被发现和重视。2024年中国NTM病新发病例数约为4.3万人,随着中国每年肺结核新发人数得到有效控制,NTM感染人数未来预计将逐步下降,预计2035年将达到4.1万人。

  中国NTM病新发病例数,2018-203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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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文献研究,弗若斯特沙利文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噁唑烷酮类抗菌药是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主要临床选择药物之一,具备抗菌活性好、体内分布广、可口服、诱导耐药风险低、潜在适应症广等临床优势。目前,中国已上市的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原研药包括利奈唑胺、特地唑胺和康替唑胺片。公司的核心产品康替唑胺片是第一个在中国获批上市的国产原研噁唑烷酮类抗菌新药,获批适应症为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康替唑胺片相较于已上市的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在临床试验中显示出了相当的药物疗效和更好的安全性,且与药物相互作用相关的不良反应少。凭借上述优势,康替唑胺片和MRX-4有望为公司奠定在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抗菌药潜在市场的领先地位。为满足临床上不同的抗耐药菌感染用药需求,公司在已有产品的基础上,继续深耕抗耐药菌新药领域,持续研发其他新结构或新作用机制的药物类型,以巩固公司在抗耐药菌领域持续的领先地位。

  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的抗菌药物种类包括多黏菌素类、四环素类、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氨基糖苷类、头孢菌素类、β-内酰胺类/脱氢肽酶I 抑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其中,多黏菌素类抗菌药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上市,是临床治疗革兰阴性菌感染的经典药物,该类药物通过发酵工艺生产,由于上市时间较早,没有经过完整的现代药物开发流程的验证,具有较严重的肾毒性。β-内酰胺类抗生素等安全性更高的抗菌药被广泛使用后,多黏菌素类抗菌药的临床地位曾一度下降。但近年来随着对碳青霉烯类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等细菌耐药形势日益严峻,可选择的药物有限,临床重新开始使用多黏菌素。为解决传统多黏菌素类药物存在的问题,开发新一代多黏菌素类药物是目前国际抗菌新药开发的热点。公司的MRX-8是以解决临床需求为宗旨开发的新一代多黏菌素类药物,在保留该类药物疗效的同时,有望提高该类药物的安全性。同时,公司还在积极探索MRX-8吸入剂型的研发,从而建立公司在慢性肺部感染、阴性耐药菌感染领域的地位。

  目前全球NTM感染日益增多,但治疗领域的相关新药研发相对较少。MRX-5则是一种专门针对NTM感染的抗菌药物,具备针对性、特异性的作用机制,以及可口服、生物利用度高、耐药率低和安全性好的潜在优势。未来,公司探索包含MRX-5的全口服的治疗策略,为NTM感染的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创新抗耐药菌药物驱动市场发展

  由于多重耐药菌对传统常用的多种抗菌药均产生耐药性,现有药物无法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容易造成治疗失败,延误病情。因此,对耐药菌有效且具有良好安全性的新型抗菌药是临床的长期刚性需求。目前,抗菌药治疗面临最后防线药物的耐药性逐渐升高和药物安全性限制使用的两大主要挑战,迫切需要具有新机理或新结构的下一代抗菌药来解决这些问题。研发新型的抗菌药,为患者带来更好的临床获益,是未来抗菌药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

  (2)临床实践更重视安全性

  严重的细菌感染通常为急性感染,病情发展快,患者基础条件差,在采取有效药物治疗的同时,药物安全性也至关重要。目前部分感染治疗方案导致患者出现过敏反应、肾毒性、骨髓抑制、肌肉毒性、严重呕吐或腹泻等不良反应,无法满足用药安全性的要求。例如,利奈唑胺与骨髓抑制有关,且会产生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及血压带来负面影响;达托霉素于治疗过程中可能产生肌肉损伤等不良反应;万古霉素可能产生肾毒性及耳毒性等不良反应,且调整万古霉素的剂量需经常进行血浆中治疗药物浓度监测,以确保安全给药。因此更安全的抗菌药成为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是未来抗菌药研发的趋势之一。

  (3)口服制剂抗菌药成为重要发展方向

  口服抗菌药被认为是接受度最高和最经济的给药方法。然而在多重耐药菌市场上,很少有口服药物可供选择,患者经常需要住院或到医院接受注射治疗,增加医院和患者的负担。有良好安全性保障的口服制剂,可以使患者居家接受治疗或更早由注射转化为口服治疗,减少住院时间和到医院的次数,降低交叉污染的风险。具有良好疗效的创新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口服抗菌药出现,提高了用药安全性,将为医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4)窄谱抗生素是耐药菌感染治疗的主要趋势

  广谱抗生素由于对常见的革兰阳性和阴性菌都具有一定的活性,在缺乏及时病原菌诊断的情况下,可以为临床的早期治疗带来很多的便利,因此在临床上被广泛使用。但其也存在因缺乏针对性,容易产生耐药、二重感染和导致肠道菌群紊乱等问题。因此,近年来国际新上市的抗菌药大多以窄谱为特色,即仅对革兰阳性或阴性菌有效,甚至仅针对某一特定细菌有效。针对耐药菌感染,窄谱抗生素可以实施针对性治疗,降低诱导非目标病原菌产生耐药的风险,也便于调整剂量,实施个体化治疗,并减少对人体正常微生物菌群的影响。

  (5)各国政府重视抗菌药的研发工作

  各国政府普遍认为有必要加强抗菌药的研发,以遏制细菌耐药性的威胁。抗菌药在临床中细菌耐药性的发展不断加剧,临床需求越来越紧迫。政府和公共卫生机构对于各类慢性感染性疾病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加,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研究资金的支持也吸引了大量制药企业投入这一领域。2022年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发布《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对于耐药感染预防、诊断和治疗相关临床急需的新药、疫苗、创新医疗器械等,依程序优先审评审批,以此鼓励抗菌药的研发。

  (6)药企重新开始重视慢性感染领域的药物研发

  疫情后随着检测手段的提高和普及,各国对慢性感染性疾病的认识越来越深刻。2020年,24家国际制药公司发起了一项10亿美元的AMR行动基金,专门用于抗菌药的开发,这笔基金的一部分将投资于专注于创新型抗菌药研发的生物技术公司,鼓励新型抗菌药的研发,目标在2030年前为患者提供两至四种新型抗生素。同时老龄化也成为全球普遍面临的问题,老龄化带来的免疫低下人口的增长更是慢性感染人群激增的基础。特别是NTM和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肺部感染更是成为各家药企重点关注的领域。

  目前,该领域的大多数研究还处于临床阶段,且集中在原有抗生素的剂型改变或者局部提升,而盟科药业立足提供更新的药物类型解决临床未被满足的需求,特别是MRX-5,有望成为抑制亮氨酰-tRNA合成酶类的同类首创(First-in-Class)用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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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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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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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情请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3月6日通过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亮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地反应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考核2024年公司监事的工作情况,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监事2025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拟定:监事会成员中:1)在公司内部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担任职务领取薪酬;2)未在公司内部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于2025年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峙乐先生的书面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峙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规定,李峙乐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李峙乐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公司全资子公司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总裁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峙乐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赵雅超女士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希望公司原高管继续履职。同意聘任聂安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聂安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聂安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090 0550

  电子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聂安娜女士简历

  聂安娜,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校友。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安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9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4号),据此公司获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8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72,101.88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959,727,89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6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6,631,523.3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1,318,521.40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6,174,928.56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30,920,151.57元,累计汇兑损益影响金额为人民币376,865.9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5,881,322.75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35,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0,881,322.75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盟科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3年6月26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 MicuRx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简称“盟科美国”)为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2023年8月4日,本公司及盟科美国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53.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1.42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114.56万元置换前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公司可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创新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拟调减原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下“MRX-4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适应症”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3,917.66万元,并将其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加的子项目“MRX-4针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中国Ⅲ期临床试验”。“创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80号)。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盟科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盟科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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