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42,941,7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用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封装的EDA工具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业务。EDA是ElectronicDesignAutomation的简称,即电子设计自动化。运用EDA技术形成的工具称为EDA工具。打开芯片的封装外壳,在高倍显微镜下对其表面进行观察,将会看到无数规则摆放的器件和连线,这就是芯片的版图。设计和制造这个版图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用到相应的EDA工具。EDA工具是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工作的必备工具,是贯穿整个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战略基础支柱之一。随着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设计规模、复杂度、工艺先进性等不断提升,EDA工具的作用更加突出,已成为提高设计效率、加速产业技术进步与革新的关键因素。
公司原有产品包括模拟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数字电路设计EDA工具、平板显示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晶圆制造EDA工具和先进封装设计EDA工具等软件,报告期内,公司新推出了存储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和射频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等软件。除了上述软件,公司还围绕相关领域提供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基础IP业务,为众多客户提供了IP解决方案,成功支持了客户的产品设计及流片。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封装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2: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十)项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第(六)(七)(八)(十)(十一)项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6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ir@empyrean.com.cn),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应向大会签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雪丽
2、联系电话:010-84776988
3、联系邮件:ir@empyrean.com.cn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69
2、投票简称:九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上述1至5项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保险费等)。以后年度每年的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或者重新投保事项由管理层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按授权办理,无需另行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九天”)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平、董大伟、刘红斌、张帅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2022年11月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珊女士为公司董事,因郑珊女士兼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2日起为公司关联方。此处发生的交易金额所涉交易协议系关联关系形成前签署。
注2:郑珊女士于2023年12月28日辞任公司董事,自辞任满十二个月后,郑珊女士兼任董事的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方;郑珊女士目前担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此处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4年1-12月金额。
注3:张帅先生自2023年12月28日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张帅先生兼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张帅先生于2023年6月辞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董事,自辞任满十二个月后,兆易创新不再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与兆易创新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仅包含2024年1-6月金额。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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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在2023年初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未预计向关联方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测试服务。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发生关联采购测试服务共计575.47万元,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注2: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在关联关系形成之前,公司与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7-12月公司与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发生关联采购委托开发服务共计258.45万元,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3)成立时间:1989年5月26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5)法定代表人:曾毅
(6)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4,245.30亿元,净资产为1,649.95亿元;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145.63亿元,净利润为25.24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有限”)直接持有公司21.22%股份,其一致行动人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投”)持有公司12.65%股份;中国电子有限、中电金投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对公司具有直接或间接重大影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中国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