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重庆。
张女士的狗狗不幸丢失
报警后,警方通过监控确定
是一位11岁的女孩牵走了狗狗
监控视频中清晰可见
女孩牵着狗绳带领小狗
狗狗不吵不闹
只是跟随在女孩身边
本以为女孩只是单纯的想和小狗玩耍
谁料找到狗狗后
小狗的下颚和牙齿已经被掰断
舌头也快要断掉……
女孩却称
“只是想看狗会不会自己把舌头咬断”
张女士称:“当时我们家狗牙齿已经被掰断了
包括舌头也都要断掉
下颚两端都快要断了”
而提到带走小狗的女孩
张女士表示:“那个女孩子是十一岁左右
家里没人管的那种
长期会偷东西偷狗去卖
警察说教育肯定是教育了”
据悉,被虐待的狗狗还没度过危险期
后期可能没法自主进食
网友质疑:批评教育就完了?
对于此事,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质疑警方处理,仅仅是批评教育就完了吗?
上好佳佳虫:批评教育?就完了吗?
高质量西集:批评教育有啥用呢,真是很无奈。
隐藏三观与节操的御御:光批评教育有啥用,不痛在身上,不痛在家长软肋上,你信不信日后只会变本加厉。
小潶要毁灭世界:经常偷东西还如此凶残,还不是因为没有严惩教育?
也有人感叹11岁的小女孩居然会这么残忍,可能和家庭教育缺失有关。
可可西爱李:小小年纪如此残忍……
躺赢本赢-:好可怕,从青少年时代就是虐待动物,有暴力倾向,原生家庭教育肯定有问题吧。
有网友建议张女士起诉女孩爸妈,以此对女孩严加管教。
·-_-· :起诉吧,爹妈觉得疼了,才会去管孩子,没有任何后果打不疼爹妈。
北清崖:残忍,不好好教育不受惩罚,以后怕不是要犯法。
虐打宠物狗,犯法吗?
从法律上来说宠物狗属于私人财物,打伤他们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宠物狗身价在五千元,就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万一打伤的是五万元以上的,就达到了“数额巨大”标准,甚至会面临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现行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专门针对虐待动物的处罚条款。
2020年,针对有人用开水浇烫怀孕母猫的虐猫事件,央视曾呼吁禁止虐动物法律尽快立法。
文中提到:反对虐待动物是全社会共识,但目前也仅停留在道德层面。每当有虐待虐杀动物之事发生,公众除了谴责,别无他法排解愤怒。“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对此立法,我们期待对生命的敬畏,尽快有一层法律的底线!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编辑丨蒋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