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乐安县、广昌县最新人事

乐安县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6号)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

郭凌宇同志为乐安县审计局局长;

陈光日同志为乐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卢礼龙同志为乐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凌宇同志的乐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光日同志的乐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黄查英同志(女)的乐安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7号)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

龚爱民同志为乐安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

彭玲同志(女)为乐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9号)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决定免去:

董少武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胡和平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莫建英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龙华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志勇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广昌县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张 俊,男,汉族,1974年1月生,在职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广昌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拟任县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9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来信来电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诽谤诬告,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94—12380转12或0794-3618580

联系地址:广昌县行政中心815室

邮政编码:344900

中共广昌县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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