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山东临沂一企业发布通知称,要求单身员工(28-58岁,含离异)限期内成家立业,组建家庭,引发热议。
通知中要求,单身员工“于2025年9月30日前解决个人婚姻问题。一季度内完不成的,个人要写检讨;二季度内完不成的,公司要进行考核;三季度内完不成的,个人要离职。若三季度内不能结婚成家,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知悉。”
2月13日,临沂市沂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已收到该情况反馈,向涉事公司核实情况后,该公司否认发过此通知。
该工作人员介绍,“不结婚就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向该公司发函提醒,目前仍在跟踪此事进展,如有人员因此事被辞退,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处理。
据正观新闻报道,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为公司高层的决定,是企业内部事情。截至发稿,@中国新闻周刊 多次致电上述企业,电话均无人接听。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580万人民币。
企业能够根据自行出台的规定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对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员工的婚姻状况与工作内容无关,公司无权进行管理。
具体而言,《民法典》中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婚姻自由权,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公司无权以未婚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付建称,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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