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西米亚狂想曲》:流行音乐必定不摇滚

头图来自豆瓣电影。 张小龙:面试产品经理,所有技能合格后,要问,你喜欢摇滚吗。回答否的,就算了。 一

头图来自豆瓣电影。

张小龙:面试产品经理,所有技能合格后,要问,你喜欢摇滚吗。回答否的,就算了。

现在人们回忆起上世纪流行音乐的发源,会把时间的起点放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这场音乐盛宴的开始,首先推动变革的是麦克风的进步——当然我们如果去追溯麦克风的发展,甚至能追溯到1665年。

1665年,英国物理学家Robert Hooke,用两个杯子拉直一条线——一个我们小学时玩过的游戏,他用这种方式探索空气之外的传声媒介,现在一般会认为是麦克风历史的起源。

其后麦克风技术缓慢发展,1861年,Reis电话,1876年,我们熟悉的Alexander Graham Bell,现在我们提到电话就会想到他,还有我们的老熟人爱迪生在1877年获得了碳麦克风的第一项专利,但现在大多数历史学家都认为那是David Edward Hughes的发明成果。

碳麦克风是当今麦克风的直接原型,当然前面这些麦克风的统一特点就是不好用。

直到1916年,电容式麦克风的发明才算将麦克风的历史带入下一个阶段,这是1914年加入西部电气的Edward Christopher Wente发明的。然后1923年诞生了铝带式麦克风——但这项专利尘封8年之久,直到1931年,美国无线电公司才生产了铝带式麦克风的第一个商业产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从1939年的德国入侵波兰开始,到1945年的同盟国胜利宣告结束,所谓的麦克风高速发展的20世纪40年代,正覆盖了战火连绵的二战。

而当我们观察摇滚乐史的时候,会说这些年轻人生于和平年代,他们有着像他们父辈那样证明自己的欲望,因此才诞生了音乐史上最繁花锦簇的年代——而那时他们手里握着的麦克风,是与他们同龄的。

20世纪40年代的麦克风实现了“高质量、高精度、坚固性、不受天气影响、宽频率响应和极低的固有自噪声”,而上述特点的最后三项,拼起来就是新的使用场景,那就是演唱会。

那么现在我们回想一下国内的娱乐业,尤其是“泛娱乐”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在2014年正式提出,中国的电影市场也是在那个时间段开始爆发的,当然两者的相关性还需要验证。

读者可以把“泛娱乐”理解为一系列围绕“IP”这个核心价值打造的商业链条,在这个链条里,你可以发现一些IP在前期的释放中是没有任何收益的,比如免费小说,免费漫画,还有在各个平台露出,都没有商业收益。

但这些没有商业收益的行为会为“IP”带来大量的流量,这些流量会在整个“泛娱乐”链条里的某一环转变为商业利益,从而使商业价值落地——比如大电影,或者游戏。

我说这些是想说,假若仅仅是电影院的存在,是不足以让整个娱乐产业欣欣向荣的,“泛娱乐”,或者说很多商业模式,那些商业链条后半部分的商业收益,与前半部分的商业预热是不可分割的。

所以麦克风的进步并没有立刻推动音流行音乐的发展,虽然“流行音乐”这个术语早在1926年开始使用,而且20世纪20年代的录音史上有很多现代流行音乐诞生的信号,包括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都诞生于那个时候,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流行音乐”的诞生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

Elvis Aaron Presley,这个名字可能读者不熟悉,但是如果说到“猫王”,就算是和那个年代相隔已久的年轻人也会有所耳闻。

猫王是20世纪最著名和最有影响力的音乐家之一,他第一次录音是在1953年,而冲击了美国市场,而创造了“英国入侵”这个概念的“披头士”,成立于1960年。可以说从20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50年代,十几年的技术进步共同孕育音乐商业的发展空间。

先是45转的黑胶唱片,“彻底改变了流行音乐的传播方式”,然后20世纪50年代电视开始普及,流行歌星开始有“视觉存在”。但我觉得真正重要的可能是晶体管的发明——1946年底,晶体管诞生,然后1954年,第一个商品化的收音机面市。

“猫王”的第一次录音是在1953年,《波西米亚狂想曲》的第一次播出是在首都电台,同名电影里没有提到的细节是,首都电台DJ 肯尼·埃弗雷特在之后的两天播放了14遍完整歌曲, NME的Pete Erskine当时评价说“我想看看人们能不能在收音机里听完它”——他说的是收音机,而不是别的媒介。

哦对了,这里有一个年份上的巧合,1946年是第一个晶体管诞生的时间,但同时,这一年也是Freddie Mercury的生日。

Freddie Mercury,“QUEEN”的主唱,《Bohemian Rhapsody》的作者,《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部电影的主人公。

现在我们把视线移到流行乐上——流行乐,POP music,POP就是popular。

“流行”并不是一个技术上的定义,而是商业上的定义,什么卖得好什么就是流行,那么摇滚流行过吗?流行过,想想猫王,想想披头士。但如果我们把流行乐和摇滚乐放在一起,我们会发现摇滚乐时期是这两个概念的“蜜月期”,之后他们分道扬镳,甚至今天谈起流行乐,他们的核心精神是完全相反的。

早期的流行音乐歌曲作者大都受过良好的音乐训练,受古典音乐影响较深,在作曲上自然也会有古典音乐的影子,包括很多严肃音乐(与之相对的概念是“通俗音乐”)界的名人,都写过流行歌曲,但是流行音乐发展到中期,出现了一个变数。

注意了,如果我们想要欣赏严肃音乐,这要求我们有一定的音乐文化和音乐底蕴,这样我们欣赏严肃音乐的时候才能注意到音乐家在严肃音乐里注入的深刻内涵和创作情感,但是通俗音乐却没有这样的门槛。通俗音乐更贴近生活,含义更浅近——我不是一定要比高下,而是在陈述这两者的区别。

我们想一想,在45转唱片出来之前,音乐传播能力差,资源匮乏,音乐更多用于学术研究,用来传承音乐家的技巧和哲学思维,这个时候出现在大众面前的音乐必然是偏严肃的。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音乐传播的能力被解放了,你不用去音乐会上专门听大师的演奏,你举起你手边的收音机,就可以听到乐曲。

当音乐不再纯粹严肃,娱乐就应运而生——所以在20世纪50年代末,一种更贴近生活的音乐诞生,而这种音乐的表演人是——黑人。

知道猫王是怎么签下第一张合同的吗?

“后来被视为发现埃尔维斯的“伯乐”的该服务社老板山姆·菲利普斯当时并不在场,真正的“伯乐”是玛莉恩·基斯卡。她意识到了埃尔维斯那独特的演唱方式意义非凡,并在山姆到公司之后向他力荐埃尔维斯,因为他知道菲利普斯正在到处找一个“有黑人的声音和感觉的白人”,那意味着一本万利。”(郝舫《伤花怒放》)

黑人创作音乐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他们天生的音乐天赋非常强,第二个特点,是他们缺乏繁冗的知识积淀——这反而成为了他们的优势,他们因此得以创作出更能引发大规模共鸣的歌曲。

所以我们可以从黑人音乐窥见20世纪50年代,流行音乐正式登台的那段时间,欧美的音乐生态,黑人音乐崛起,白人听到更贴近自己生活的声音,这意味着音乐市场上原本结实的区隔,原本泾渭分明的听者与唱者之间的关系,开始改变了。

而这种改变就形成了摇滚乐的土壤。

到20世纪50年代末,距离1945年已经15年,这些孩子里最小的也接近成年,而这批长大的孩子,他们没有经历过经济大萧条,没有经历过二战,他们的一腔热血没有地方挥霍——虽然他们是生在和平年代的年轻人,但是年轻人的热情都是一样滚烫的。

然后这些年轻人正面撞上了黑人音乐发迹,音乐设备突飞猛进地发展,这时候他们的父辈和他们说“你们应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Freddie Mercury在拿到图形艺术和设计的文凭后,与女友在伦敦肯辛顿市场出售二手服装,还在机场担任过行李处理员,当时的朋友对他的印象是“对音乐很感兴趣,安静而害羞”。

就像火遇上油。

所以当我们把流行乐和摇滚乐放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是在说两种文化,流行乐代表的是一种与商业息息相关的文化,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产业最成熟的部分——创作和表演的分工明确,比摇滚乐历史悠久,和古典音乐隐隐有师承关系,比摇滚乐更强调甜美的旋律与和声——流行乐“迎合”“美好”“安全”“健康”,关键是“稳定”。

流行乐的本质就是商业。

而摇滚……记得Freddie Mercury在电影里的情节么?

Freddie Mercury(离开):以后全世界都会知道你是那个“失去皇后乐队的男人”。

Foster:记住我说的话,如果他们还是这么嚣张,到年底,就没人知道这世上有过什么“皇后乐队”。

Freddie Mercury(砸碎玻璃):换窗子的钱就从我们版税里扣吧!

摇滚的原则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年轻。

我们来看一段电影里的剧情。

《波西米亚狂想曲》制作完毕后,Freddie Mercury去Foster办公室“交差”,这段音乐放了有六分钟,Foster戴着墨镜面无表情地听完,然后说:

Foster:我的上帝啊。

Freddie Mercury关掉音乐,走到Foster面前。

Foster:好吧,我不完全确定,这是不是当初你们给我承诺的。

稳定。

Freddie Mercury:但这比当初承诺的还要棒,比其他任何人跟你承诺的专辑都要好,这是大师级的杰作。

创新。

Foster:这成本太高了,以至于,这个《波西米亚……狂想曲》,这是什么?

Freddie Mercury:是史诗。

Foster:这首歌有6分多钟,这也太长了吧。

Freddie Mercury:知道吗?我们准备把这首歌做专辑主打歌。

Foster:这不可能,任何超过三分钟的歌,连电台都不会安排的,我话就放在这。

安全。

Freddie Mercury:真正的诗是写给用心去聆听的人的,如果什么都解释出来,就毫无神秘可言了。

冒险。

Foster:《我爱上了我的车》怎么样。

QUEEN成员:你在开玩笑吧,我的天。

Foster:我很喜欢这首,这首歌才是年轻人会在车里把音量调满,点头哼唱的歌,《波西米亚》永远也不会有这种效果。

迎合。

QUEEN成员:这是乐队一致决定的,它做主打。

Freddie Mercury走到Foster面前。

Freddie Mercury:不同意我们就走人。

……

你可能不知道《波西米亚狂想曲》,没有关系,有一首歌一定更耳熟,也是“QUEEN”创作的。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如你可能只记得这一句,让我们来温习一下这首歌的歌词。

Buddy, you're a boy make a big noise

Playing in the streets gonna be a big man someday

You got mud on your face

You big disgrace

Kicking your can all over the place

伙计,你是个男孩

在街头大吵大闹

以后你长大成人

脸上粘着泥巴 你太不光彩了

踢着罐子到处乱跑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我们将震撼你

uddy you're a young man, hard man

Shouting in the street gonna take on the world someday

You got blood on your face

You big disgrace

Waving your banner all over the place

伙计,你是个结实的年轻人

在街上叫嚷着有一天要征服世界

你脸上沾着血 你太不光彩了

摇着旗子四处跑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我们将震撼你

Buddy you're an old man, poor man

Pleading with your eyes gonna make you some peace some day

You got mud on your face

big disgrace

Somebody better put you back into your place

伙计 你是个贫困的老人

用眼睛恳求有一天能得到安宁

脸上沾着泥巴 你太不光彩了

最好有人把你放回你的地方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我们将震撼你

……

所以如果是有人和Freddie Mercury说“不同意我们就走人”呢?

那我们要把电影往前推35分钟,把《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时间往前推5年,那时SMILE乐队的主唱刚刚退出,电影里给出的解释非常“商业”,你们懂的,流川枫想去美国打篮球。

Freddie Mercury是这支5分钟前还在表演的乐队的粉丝,他本来想去后台看偶像,顺便把自己写的歌给他们——结果被告知乐队解散了。

所以当Freddie Mercury用他嘴唇上“插”着的四颗龅牙和据说“比一般人更大的口内空间更广的音域”申请当主唱的时候,Roger Taylor说光你这一嘴龅牙就不过关啊。

Freddie Mercury没有任何犹豫,张嘴就唱。

那一刻飞速发展的技术,蓬勃发展的音乐市场,永不妥协的摇滚文化,已在无形中为他搭好舞台。

而歌声就是他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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