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基础知识:书法作品钤名章为何“上阴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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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作品落款钤印时,为什么“上阴下阳”?要弄清这个问题,须先明白印章中什么是阴阳。在印章中,为使文字醒目,以文字沾印泥呈红色的,即阳文(亦称朱文);而底色为红,文字未沾印泥呈白色的,自然就是阴文(亦称白文)了。那为什么钤印时,须“先阴后阳”呢?原因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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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还须从阴阳学上分析。阴与阳是互相对立的,又是相互关联、统一的一种事物或两个方面。两方印章,一阴一阳,以一组形式出现,自然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如何使其搭配和谐,使人得到视觉美感是十分重要的。这就是为什么不能盖两阴或盖两阳的原因。两阴或两阳排列机械,单调、呆板,只有统一,没有对立,显然缺乏美感。

阳文呈红色,与火、热相契合,故火为阳,热为阳;阴文呈白色,与水、冷相契合,故水为阴,冷为阴。《易经》云“阴阳交感,刚柔相推。”阴气如水,性凉,是向下压的。而阳气如火,性热,是上升的。如果把阳文(朱文)的印盖到上面,阴文盖到下面,则出现已是火热的阳文上升,而已属水凉之阴文下压的状况,这样就使二者对比悬殊,距离愈远,对立有余而统一不足,从而缺少阴阳交感,难以和谐了。

二、文人在自己创作的书画作品上钤名印,始于宋代。至元代,诗书画印结合的艺术形式才日趋完善。但在元代,如何使用阴阳二印尚无定法。至明代,祝允明、董其昌等书法大家才有意识地用大小一致的两枚方章,其排列即为“上阴下阳”。

三、书法钤名印,如约定俗成一般,先阴后阳已成定式,代代如此。书法名家也均以此为矩,故一般人就没有必要反其道而行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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