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5 年度应付本息分别为 80000 万元和 2600 万元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北部湾投 MTN002A,债券代码:102281050)付息及投资者回售部分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项名称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项简称 22 北部湾投 MTN002A,债项代码 102281050。发行金额 8 亿元,起息日 2022 年 5 月 6 日,发行期限 3+2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项余额 8 亿元,最新评级情况主体评级 AAA,偿还类别为回售部分本金及利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 3.25%,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日 2025 年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本期应付本金金额 80,000.00 万元,本期应付利息金额 2,600.00 万元。主承销商为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梁春晓、李绍源,联系电话:0771-8095346、8095939。

2.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联系人:龚伟,联系电话:0771-8018548 。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运营部,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联系电话:021-23198888。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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