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南渡镇兴盛路10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新型表面活性材料、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添加剂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113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邬全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学府路1号9栋409室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合成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6、TINCI SG PTE. LTD.(新加坡天赐)
董事:韩恒
注册资本:4,214万新币
成立日期:2023年2月9日
注册地址:120 ROBINSON ROAD#13-01SINGAPORE(068913)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各种货物的批发贸易(无主营货物);对外投资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7、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26,3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山大道29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吉龙
注册资本:2,7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路26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含氟材料及相关电子化学品、有机硅系列材料、氟硅系列改性材料、锂电氟代溶剂、氟硅化学品中试产品、新电池材料(包括新锂离子电解质及锂电功能添加剂)、含氟含硅电池材料和功能添加剂等氟硅产品的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研究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物资购销;矿产品加工(不含矿产开采)和销售;氢氧化镍、高钴氢氧化镍、电解镍、铁合金、镍盐、钴盐、锰盐、电解铜、电解锌生产、销售以及技术转让;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和监控化学产品)生产、销售;化工、冶金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黑色金属矿产品精选、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销售、安装;机械化工工程施工维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销售;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伟
注册资本:26,8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选矿,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江林路以西、港盛路以南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3,25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2、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五路中段6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上述被担保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下表(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1、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25年度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增强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357,6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56,347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参股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79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此外,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有效期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基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前景,结合公司海外发展战略规划,为有效化解公司未来进出口业务及海外投融资等业务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加汇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有效期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授权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足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进行了规定。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监察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额度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硕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硕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2月与江苏中润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8,047.52万元现金收购江苏中润持有的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硕”)23.7037%股权。该股权收购已经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9)。
浙江天硕于2021年12月28日已完成工商变更,自2021年底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江苏中润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江苏中润对浙江天硕2022至2024年度业绩作出承诺,浙江天硕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354.18万元、7,027.32万元、9,443.66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0,825.16万元人民币。
如果浙江天硕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末经审计确定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之和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和,转让方江苏中润承诺按如下约定每年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且上述已经补偿的现金不予退还。
如发生前述业绩承诺补偿情形的,公司有权在浙江天硕承诺期间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向转让方江苏中润发出业绩承诺补偿的书面通知。转让方江苏中润应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将业绩承诺补偿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人徐金富承诺对转让方的业绩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5393号),浙江天硕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审计的浙江天硕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5.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16.20万元,低于2024年度承诺的净利润9,443.66万元。浙江天硕未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江苏中润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间(2022至2024年度),浙江天硕累计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浙江天硕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15,068.69万元(占承诺业绩的72.36%),较业绩承诺20,825.16万元差异5,756.47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计算公式,交易对手方江苏中润本期应补偿金额为5,756.47万元/20,825.16万元*18,047.52万元=4,988.68万元。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浙江天硕主要从事电解液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VC)、硫酸乙烯酯(DTD)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年,受下游新能源行业的高景气与VC、DTD市场产能不匹配以及磷酸铁锂市场回暖双重影响,VC和DTD成为电解液生产中的短缺环节,锂电添加剂价格顺势上涨。为了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持续保持锂电池材料产业链一体化战略优势,增厚股东收益,公司于2021年收购了江苏中润持有的浙江天硕23.7037%股权。公司基于当时对新能源市场的发展预期,结合VC、DTD产品价格走势判断,对浙江天硕业绩作出合理、谨慎评估,同时,江苏中润对其2022年-2024年业绩作出承诺。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自2023年开始各大厂商纷纷大幅扩产,行业竞争加剧,叠加行业下游需求增速放缓,供需格局发生变化,导致锂电添加剂产品价格大幅下跌,根据市场信息,VC产品价格从2022年最高约50万元/吨,降至2024年最低约4.8万元/吨,产品盈利空间承压严重。从长远考虑,为了巩固电解液产品稳步提升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电解液产品对添加剂的需求,在添加剂市场大幅下跌的行情下,浙江天硕对其主要产品VC及DTD进行了改扩建,积极扩大储备产能;同时,浙江天硕通过产品工艺技术的优化与调整,努力实现成本控制,但由于2024年锂电行业的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导致浙江天硕未能完成2024年的业绩承诺。
五、业绩承诺补偿及履行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业绩补偿为现金补偿,本公司已向交易对手方江苏中润及其实控人发送《关于浙江天硕业绩承诺未达成暨业绩承诺补偿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款4,988.68万元。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5393号)。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腾威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腾威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收购徐金富先生等4位自然人及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腾威”)85%股权,经双方协商确认,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8,250万元。该股权收购已经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1)。
东莞腾威于2023年3月6日已完成工商变更,自2023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邬全生、徐金富、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中胜、潘国忠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方对东莞腾威2023至2025年度业绩作出承诺,东莞腾威2023年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900万元、5,500万元、6,2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6,600万元人民币。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
如果东莞腾威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经审计确定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之和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和,转让方承诺按如下约定每年向受让方进行现金补偿: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发生前述业绩承诺补偿情形的,公司有权在东莞腾威承诺期间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向转让方发出业绩承诺补偿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应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将业绩承诺补偿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业绩承诺补偿金由转让方按照各自转让比例承担,并对此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11日出具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5392号),东莞腾威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审计的东莞腾威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92.4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19.39万元,高于2024年度承诺的净利润5,500万元。东莞腾威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转让方无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5392号)。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 “天赐转债”转股,转股数量为1,44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18,823,609 元变更为1,918,825,051元。
(2)经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不满足股权激励解除限售条件的4,481,28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减少注册资本4,481,289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2月12日办理完成。
(3)2025年第一季度,因 “天赐转债”转股,转股数量为315股,综合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1,918,825,051元变更为1,914,344,077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修订如下:
■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降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审批程序: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了降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在不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2、交易金额
2025年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为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成品相关的期货品种,如碳酸锂、棕榈油、铜和纯碱等;交易场所为境内外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同时,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同步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4、交易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期货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行情变化较快,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价格波动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3、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或交易代理方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场外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往往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而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会直接影响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回报,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证券、期货及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对商品期货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商品期货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将谨慎选择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以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3、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机制,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商品期货价格变化,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思路与方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获取一定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和拟定额度内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已制定相关制度,对具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程序及后续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境外发行GDR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同时上述期限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
公司于2024 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该事项的期限进行延长,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GDR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GDR发行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备案以及瑞士证券交易所最终批准。
二、终止境外发行GDR事项的原因
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境外发行GDR事项。
三、终止境外发行GDR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本次终止GDR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终止境外发行GDR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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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3至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7、议案11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至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其他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6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82058669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大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让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公司于 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专注主业,聚焦“一体化+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公司坚定聚焦“一体化+全球化”的发展战略,稳步持续深化电解液上游产业链整合,同时横向发展正极材料、资源循环以及特种化学品等业务。2024年,上游核心原材料产能不断扩充,整体竞争力保持较好态势,公司持续推进全球锂辉石资源战略纵向布局,重点强化非洲区域资源整合能力,形成覆盖勘探、开采、选矿的全链条能力体系,为上游资源自主可控奠定坚实基础。海外布局上,产能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成功与部分国际客户深化合作。
二、创新引领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66,821万元,占营业收入5.34%。2024年公司重点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管理,打通海外专利申请流程,通过PCT途径实现高效、低成本的国际专利申请,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专利布局,提前锁定海外市场,为后续产品出海保驾护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专利申请数1022项,其中获得授权专利数为558项。
三、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为积极推动方案落实,2024年内,公司依据最新的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修订制度文件,完成了 7项公司治理制度发布及修订,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公司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审计与监督,有力加强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审计监察部开展各基地主动巡查工作、实施关键业务模块事中监督,对重要招标全流程开展实时监督,同时对重要工程造价的结算过程进行监督,开展内部风险识别与评估,强化公司的风控合规管理,2024 年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信息披露透明,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信息披露持续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完善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报告期内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同时积极参与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2024年广东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加深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公司已连续4年获深交所信息披露最高评级(A 级)。
五、不忘根本,注重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通过开展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现金分红方面,2024年3月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并在2024年4月发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2024年向全体股东发放2023年度现金分红,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2024年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571,071,838.29元。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4年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4,344,07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8,619,2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572,481.7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8%。
股份回购方面,发布方案后,公司实施两次股份回购,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4)及2025年1月6日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截至 2025 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1,497,960 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24,200.62万元。公司将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
(二)召开方式:图文;
(三)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
二、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金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顾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韩恒先生,独立董事赵建青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交流的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深交所“互动易” 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 栏目进入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留言。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