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申请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获反馈意见

1月17日,证监会对渤海证券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证监会共计提出六项反馈意见,包括对公司控股股东、北交所做市团队、相关人员履职能力、投入规模计划等提出了有关问题。

投入规模方面,渤海证券申请材料中表示,北交所做市业务初期计划投入规模1亿元左右,并计划两年内将北交所股票做市业务投入资金规模增加到2亿元。对此,证监会要求渤海证券提供上述内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决议文件。

另外,渤海证券在申请材料中还透露,北交所做市业务将由现有新三板做市业务团队与北交所自营团队整合为股票做市组来开展,公司将不再单独开展北交所自营业务。不过,证监会要求渤海证券说明上述安排是否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据悉,前述所指规定为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做市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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