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越南的葬礼制度,依然保持中国传统文化五服制下的披麻戴孝

近日某村禁止披麻戴孝的村规民约上热搜,我谈谈和中国类似甚至比中国还保存良好丧葬礼仪的国家,那就是越南。越南的葬礼的“披麻戴孝”可以说上至国家元首追悼会,下到升斗小民葬礼,都一直实现,只是保存程度不一样。

“披麻戴孝”其实是中国最古老的制度之一五服制,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亡亲属服丧的制度。按照血缘关系亲疏不同亲属,服丧服制不同,可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五服制度下的葬礼,亲属根据亲疏身穿不同的粗布麻衣,俗称为“披麻戴孝”。严格意义上说披麻戴孝从来就不是什么封建迷信,是真正的传统文化。

越南因长期是中原王朝州郡,五服制自然全盘承袭中华传统习俗。北宋初交趾道自立,南宋孝宗赐安南立国,越南正式拉开独立帷幕。不过固有的民俗法例越南土豪明白,不能变也无法变,基本上抄袭同一代的中国王朝的法律,越南自然而然成为中华法系重要成员。

越南律法最早记载五服制的是后黎朝洪德年制定的《国朝刑律》(又成为《洪德律》),该律书200条参照中国的《唐律疏议》、17条参照《大明律》。

其中五服制直接抄的《唐律疏议》。其中斩衰称为“大丧”(葬礼不缝边的粗布孝服):服三年(实际上,二十七月);齐衰又称为“期年”服一年杖期、一年不杖期、五月或三月;大功:服九月;小功:服五月;缌麻:服三月。

《洪德律》之后的越南律法是阮朝的《嘉隆律》,这部律书延续了五服制,《嘉隆律》一直施行到上世纪初越南被法国殖民时期。

阮朝末代皇帝为其父启定帝出殡身穿孝服

五服制在婚姻条件、离婚条件与限制、妻妾名分、居丧嫁娶等方面对越南都影响深远,形成了越南家礼中的“五服四疏”。

图二为阮朝时期的丧服(图源:永昌国王)

五服制目前存在越南社会最为明显的就是葬礼上的“披麻戴孝”,嘉隆律虽然废除数十载,但越南民间至今在葬礼上严格区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孝子”需着不缝边的粗布孝服,头戴孝巾、草环素帽,手撑竹杖。

越南民间葬礼上的披麻戴孝

就算官方最高等级的葬礼也有披麻戴孝的痕迹,如去年越南国家元首陈大光葬礼“披麻戴孝”的形式是(亲属头绑白布,其他人绑黑纱,灵堂布置香烛和香炉供吊唁人士上香。),灵堂布置香烛和香炉供吊唁人士上香。

图为头缠“白布”的陈大光之子。

近代越南被法国殖民,但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依然保持,其中对传统丧葬礼仪的重视和保存不亚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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