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城环保:关于公司投资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11月10日晚间,惠城环保发布公告,近日,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黄岛-01-2020-249号),宗地编号:GI-1-1054;宗地总面积:102,577平方米;宗地位置:黄岛区滨海大道南、魏家滩村西;宗地用途:工业用地(建设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和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出让年期:50年;成交价格:3304万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建设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和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的建设用地,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关业务开展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同时,惠城环保也在公告中指出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建设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和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的建设用地,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