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消息,赣州银行两家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合计被罚90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具体来看,1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群星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罚款60万元。王伟博(时任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群星支行客户经理)、戴军(时任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群星支行客户经理部副经理)、辛克琳(时任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群星支行行长)被警告。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官网披露,赣州银行银河支行同样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邱珑(时任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支行客户经理)、李欣频(时任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支行业务部经理)二人受到警告。
事实上,今年以来赣州银行因信贷违规等问题频收罚单。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赣州银行及多家分支行曾合计被罚款180万元。
其中,赣州银行因虚假转让不良资产,被罚款50万元。时任赣州银行副行长张春秀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虚假转让不良资产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赣州银行大余支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被罚款30万元。时任赣州银行大余支行行长肖潇雨对赣州银行大余支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虚假转让不良资产两项违规,被罚款70万元。时任赣州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主任郭治成对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因违规办理按揭贷款用于偿还本行不良贷款,被罚款30万元。时任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行长郭云倩对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违规办理按揭贷款用于偿还本行不良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赣州银行官网显示,该行作为赣州市委、市政府直管的地方金融机构,于2001年1月18日成立。截至2024年3月末,全行资产总额2790.91亿元,各项存款2068.66亿元,各项贷款1989.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