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让员工午休趴着睡,违反劳动法吗?

11月1日,有一家公司因发布公告称要求员工午间不能趴在桌上休息的操作就引起网友热议。

对于为何禁止员工午间趴睡?文件写着:“冬季天气寒凉,人体进入睡眠之后,体温下降,抵抗力变弱,在办公室内又少着御寒衣物,午睡就非常容易受凉,同时午睡方式错误还容易引起其他疾病。冬季气温低下,血液循环本就缓慢,趴在办公桌上午睡,身体容易受到压迫,血液循环差,还会出现冻疮和肢体麻木的现象。而且冬季午睡如果离午餐较近,还会导致食物消化不良,引起胃肠道疾病。”

公司所发文件是否属实?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复媒体,称“公司没有禁止午睡,只是冬天到了,要大家注意睡觉(方式),可以买折叠床等躺着睡就好了,只是不能趴着(在桌上)睡”。

对此,该市的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媒体说:“这是公司内部的规定,没有违反劳动法,也没有对员工造成伤害,既然不准趴在桌子上午睡,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午睡,比如躺着睡。”

其实这件事情重点就一个,不管是要求不能趴睡还是其他,这都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关系,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公司的规章制度到底怎么制定才合法合规,并且更易于员工接受。

公司制度到底该如何制定?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适格

规章制度制定主体适格,是指制定者必须具备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法律资格。《劳动法》第四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

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同法律相抵触的部分无效。《劳动法》第四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只规定用人单位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但并没有对“法”的范围作出具体的规定,法的外延宽泛,那到底应当包括哪些范围?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9月)第四条规定,“本条中的“依法”应当作广义理解,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规章制度的内容合理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但要合法,还得合理,不是说法律不禁止的,公司就可以根据需要随意约定,如果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理,但在司法实践中,发生劳动争议时裁判机关有自主裁量权,那些明显违背常理或者过分苛刻的规章制度一般得不到司法裁判机关的认可。

四、 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合法

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合法是指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实体内容合法、合理,但没有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作出,也是违法的。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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