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锋/文
前段时间,我们探讨了《女命八法》中的四吉与其它三凶,剩下的就是最后一种女命之中的凶命了,谓之论女命之“淫”。
关于这个“淫”字,相信绝大多数人,看到这个字首先想到的就是“淫荡、交媾”。其实,这不是原作者的本意,也不是《女命八法》中的原意。
那么,《女命八法》中,论女命之“淫”的原意究竟是什么呢?这还得回到原著的本身文本上来。
它是这样说的:“淫者,泆也。乃本身得地,夫星明暗交集。谓日干自旺,柱中皆官杀是也。在干者为明,在支者为暗。四柱太过,如一丁见三壬及辰子多之例,谓之交集,于人无所不纳也”。
你看,这里的“淫”,并不完全是指淫荡、或者淫乱。因为,文中说了,“淫者,泆也”,这个泆,古通“逸”与“溢”。
本义就是指涤荡,水流奔腾泛滥,后来演绎为放纵不羁,舒缓安闲,飘荡任性;最后,才是放荡荒淫。
其实,我们从这个会意字的组成也可以理解出基本含义,最下面的部分是个壬水,旁边有水,盖头的又是水,最顶上就像一片叶子。
意思就是水明显太过,本身已经有了浩大的壬水,阳水,天上再来阴雨,旁边又是泉流,一片叶子只有漂浮。
主其人,任性轻浮,或者强势霸道,没有拘束、规矩与礼数。这与《女命八法》里面的“和”相对应的。
在古代男人眼里,女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守规矩、重礼数,“相夫教子”就是最大的规矩礼数。
女子就是持家有方,守身如玉。要跟丈夫搞好关系,要遵守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不管你是居家,出门都得有人管着。
而那种不服管的、向往自由的,不守规矩、不安本分,有企图,有抱负、不认命的女命,那就是具备了“淫”的特征。
与之相反的“和”,就是恬静。怎样才能做到恬静?那就是要认命,守规矩,主动接受家法族规的约束,受伦理道德的约束;能自我约束,就是静。
在丈夫眼里就是贤惠,在父母眼里就是耳提面命 在孩子眼里就是慈爱怜悯。如果她能做到这些,那家庭就和了。
放肆,不听招呼,不受约束,那就属于淫;对丈夫颐指气使,逞凶霸道,恶语相向,就是放肆。丈夫管不了她,反而骑在丈夫头上,也是淫。
具有这种心性,时间久了,难免就和外面的男人“瓜田李下”,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有了对于“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故在“淫”的前提下,极有可能就变成了“滥”,淫跟前面的“娼”还不一样。娼是职业,是谋生手段,是自己不能做主的出身决定的。
因此,古人认为,凡是过于自以为是的女人,把家里搞得一团糟的女人,跟自己的家人、公婆、孩子都处不好关系的女人,在这里就是“淫”的范围。
这里的核心,就是处理家庭关系的能力,是就体用之间的关系来讲的。至于夫星明暗交集不交集,那都是后话,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干支的感应,与四柱的组合特征。
比如,《女命八法》中讲的一个例子。“如:戊辰、壬戌、癸亥、丙辰。亥本自得地,明有戊土为正夫,暗有辰戌为偏夫”。
这个八字,就古人来看,似乎已经身强了,因为,日干本柱干支一体,癸水坐亥,为帝旺;戌月水处进气,月干透壬,年时皆有水库。
故有奔流之像,年上正官与日干相合,坐下有辰为基,月时再来两处正官,那就一定与丈夫争抢,同时,四柱刑冲多,辰戌又为争讼,家庭也就不能和睦。
其实,这个八字,用今天的观点来看,无论怎样都算不上身强,最多也就算的中和偏弱。只不过,日柱干支一体,必定自强不服输,不愿意逆来顺受罢了。这样的一个自强不息的女命,古人就接受不了。
因为,他们眼中的好女人,就是听话,逆来顺受,故此,编出了如此多的故事。就笔者看来,实在是于理不通。
比如,这个女人,实际上,就是这个女命,命中会有三次婚姻,几乎每一次婚姻都不能幸福,这些男人得到他,大多是骗取了感情。
因为,辰为亥之墓,年上和时上的辰,都可以墓这个亥,这个亥就是女命的根,内心的本愿。月上的戌,顶着一个壬,似乎可以帮癸,但这种帮,也是表面。
再加上,女命行运,成年之后的行运,又是一片火土欺负,命主虽有凌云之志,又如何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郎君?
接着《女命八法》再举例:“又:庚戌、戊子、乙酉、甲申,乙以庚为明夫,而身坐酉支,时又引申为暗夫,运行西方金旺之地,二命俱夫星明暗交集,淫不可言”。
其实,这个分析,还是太过牵强。首先这个八字,无论如何也不是身强,因为,乙木出生在仲冬,八字中不见丙火,如何荣发?
其二,八字地支,申酉戌三会金局,只有月干一处子水,反而有金多水浊之像。故此,你说女命不能明辨是非,甚至有时还有些糊涂,还说的通,要说“淫不可言”,的确没有道理。
也正因为,日支坐七杀,又见正官与日干相合,会有两次婚姻,这应该可以成为事实。核心的还是,命主不仅出生不高,缺乏母爱之外,还得受男人的压迫。
因为,寒水无法生木,见重金反而是困顿;或许是后来大运进入南方火地,命中有了反抗挣扎的意识,才有了后来的所谓“淫”凶。
《女命八法》中还有两个例子,“又,癸亥、壬子、丁丑、壬寅;丁火纯于众水之中,明暗夫多,淫乱无耻。《经曰》‘丁遇壬而太过,必犯淫论之乱是也’。”
“又:癸卯、甲子、己卯、乙亥。己用甲为夫,甲败在子,卯为暗夫,坐于支下。又亥卯多,明暗交集,正夫不能主张禁制,暗夫得势而入,正夫反回避也。余仿此推”。
以上的举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似乎认为,只要官杀多,混杂,或者是明暗交集,就一定是所谓的荒淫无耻。也根本不管不顾,命主是不是出于主动,出于本心。
比如例子中第三,日干丁火,地支亥子丑三会水局,全赖时支寅木作为支撑,何来主动和自愿。根本就是压迫,冷酷与无情。命主何来自由,何来放肆?
几乎都是命主在身不由己的情况下的无赖之举,虽然丁壬争合,癸水嫉恨,都是一种表面现象。只不过,受男人骗上了男人的当而已。
例四中的例子,倒有主动性,因为,女命弃命从了财官;但是正官与日干相合,日支又坐七杀,正夫发展不好,反而不如七杀本领强。
但也说明,女命本来是向着丈夫的,但丈夫时运不济,或者是能力有限,丈夫自己不争气,那么,命主也就只有在别人那里获得利益。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古人是把凡是婚姻不顺,家庭不和,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婚姻的人,都描述成“淫”。
其中的大部分,都是没有道理的。处处体现出,女命不得自由、无法自主,处于受压制和歧视的文化背景而得出的结论。
因为,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就只能从一而终;无论这个男人,是否与自己有情,是否符合自己的心愿,属于落后的,僵化的,冷酷的封建文化。
就当今时代来说,也就是不足的。唯独一点值得认同,那就是“淫”的含义。符合这种特征的八字,应该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是日干旺,身强,是前提;
女命日干弱,身体差,即使夫星交集、官杀混杂,也不构成淫格;心有所属,身不由己也。反而上当受骗,或者遭遇威胁,胁迫,无法自主。
第二,夫星明暗交集;
夫星明暗交集,核心的是,明者暗者,都能与日柱干支发生联系;比如:明者与日干相合,而暗者,也与日支产生了联系,没有联系,或者有了制化,就不算。
第三、更要官杀混杂;
与男命一样,以出干和不出干分论。命中只有正官一位出干,地支无论是正官,或者七杀,都不论官杀混杂;
反之,命中只有一位七杀出干,无论地支见到正官,或者七杀,都不论官杀混杂。
命中正官,或者七杀俱不出干,地支见官,又见七杀,则论官杀混杂。若纯官多或者纯杀多。这个女人只能够会结婚多,而不是淫荡。
下面的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女命之“淫”了,到不一定属于淫乱,但肯定处理不好家庭关系,尤其是与丈夫的关系。
其一、女命格神从财,又见官杀多过财星;或者从其官杀,又见才星多过官杀的。
这种命格,就是弃命从财,或者从官,但是从神不旺,说明命主从的不纯粹,夹杂着不少阴私,或者为名,或者为利,都是主动行为。
其二、命主比劫多旺,官杀微弱,或者不见官杀;
这种女命就是个性强,官杀为用,但用不起来,主命主容易任性,不喜约束,生性自由,不服管束,看不起丈夫,女掌夫权,就可能在丈夫面前耍淫威。
其三,女命食伤多旺,官杀与财星力量弱,又无印星制克伤官的人;
这种女命与比劫旺的人差不多,心性上也是喜欢自由自在,不喜约束管束,但与比劫旺的人略有不同,就是经常骂丈夫,自己想的多,但缺乏实干精神,故此,老是埋怨丈夫。
其四,身强比劫旺,食伤布局在日干三围的人;
这种女命,大多有才华,也有实干精神,精力充沛,为女中强人,但往往拙于处理家庭关系,同时,丈夫能力稍弱,就瞧不上眼,不理睬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