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宗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起诉。
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现年44岁,四川成都人。 2014年底,经营电器的王某因生意亏本,急需资金周转。
在寻找资金的过程中王某突发奇想,荫生了通过信用卡透支现金来周转的“点子”。
其后王某找到了办理信用卡的中介龙某,经过初步商谈后,王某远赴广州市番禺区,在龙某等中介人员精心设计下,伪造了王某在广州市经营一公司并在番禺区拥有固定房产的虚假证件信息后,成功骗得某银行番禺支行的信任并开通了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阳光商旅白金”信用卡。
王某激活信用卡后,刷卡套现了全部信用额度共10万元。 此后,为了达到“不用还10万元本金”的目的,王某每月付费千余元,请人代为“养卡”。 最终,王某多次透支刷卡,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通过养卡的方式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情况下事情败露,银行对其恶意透支进行多次催收无果后报案,王某被公安机关拘捕。
近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将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办理信用卡需综合衡量本人的薪资收入和还款能力,超越自身还款能力消费构成恶意透支将会触犯刑法。更不要相信别有用心的中介“包装”,使用虚假资料申请大额度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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