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签约30日内完成网签备案,武汉拟进一步加强新房网签流程

乐居买房讯 11月10日,武汉房管局发布,关于征求《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修订意见的公告。

内容显示,武汉房管局拟对《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武房规〔2020〕3号)部分内容予以修订,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提升网签备案服务效能,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合同网签备案的闭环管理。

  重点变化内容在于:

一是预签约信息备案后3日内要录入合同内容并完成网签;

二是合同网签后,购房人凭缴款通知书将房款直接存入合同载明的资金监管账户;

三是加强对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核实力度,房款进账后系统即时完成备案。

  修改内容全文如下:

将“二、提升合同网签备案效率 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取预签约备案信息,录入合同内容,并打印《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通知书将房款直接存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双方打印合同文本并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传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章页后,系统即时完成合同备案。……”修改为“二、提升合同网签备案效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房屋预签约信息备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预签约信息备案后3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取预签约备案信息,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完成合同网签。合同网签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打印《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通知书》将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款进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买受人签订合同,上传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章页后,系统即时完成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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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者,请于征求意见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电子邮箱:whfgjsc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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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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