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平安内蒙古】;
案情概述
8月11日,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奇葩盗墓案件,盗墓过程可谓荒唐至极。虽然盗墓未得逞,但法网恢恢,盗墓者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制裁,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一年零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十贼潜入古墓区,三人命丧黄泉路
2022年6月1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利、王某立组织钱某、曹某、王某光、李某伟、李某奎等人驾驶两辆机动车,潜入敖汉旗兴隆洼镇实施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为掩人耳目,盗墓团伙白天休息、晚上作业,3人在墓穴内轮流挖掘,4人在墓穴洞口处运土、卸土,1人负责外围望风。后因下雨,造成墓穴积水,该团伙便使用汽油排水机抽水,排水机运转中产生了大量一氧化碳,由于通风不畅,致使在墓穴内进行挖掘的陈某、张某利、王某立3人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
贼心不死酿悲剧 自掘坟墓不归路
2022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钱某、王某光向敖汉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称其与曹某、李某伟、李某奎等人在敖汉旗兴隆洼镇一山上盗掘古墓葬未果,现场造成人员死亡。
经查,2022年六月初,犯罪嫌疑人陈某(已死亡)曾组织郎某、张某一等人先后两次前往该古墓葬实施盗掘活动。盗掘期间,嫌疑人郎某负责驾驶机动车接送,并为团伙成员运送吃喝。嫌疑人陈某、张某一等人事先准备好铁锹、镐头、绳索等工具,进行盗掘活动,但没有得手。事后,嫌疑人陈某贼心不死、孤注一掷,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终落得中毒身亡的下场。根据获取的线索,2022年8月3日,敖汉旗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郎某等人抓获,另有一人在逃。
加强文物保护 打击文物犯罪
经内蒙古博物院鉴定评估,涉案古墓葬为辽金时期的墓葬遗迹,属于新发现文物遗址点,对于探索辽、金历史及丧葬文化有重要历史价值,盗掘活动对文物遗迹造成了严重破坏。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对文物犯罪始终保持依法严惩的态度!敖汉旗公安局将持续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联合检、法两院,共同为保护好辖区文物及文化遗产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