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安市获得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3249万元
中国山东网讯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近日,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共计下达5.28亿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污染防治,其中,泰安市获得3249万元。
据了解,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包括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745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51万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670万元,自然保护区资金483万元。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同时督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