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世说新语》十六:髡刑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刑罚?后来为何消失了?

真实历史 毫无戏说

在《世说新语》中,经常会提到魏晋时期一些独特的刑罚手段,如老猫之前提到过的“罚酒”(详见:深读《世说新语》其十:“罚酒三杯”是走个过场?不,古代还真是一种刑罚)。在《世说新语 言语第二 六》中就提到了一种魏晋时期常见,但是后来就很少见的刑罚——髡(kūn)刑:

颍川太守髡陈仲弓。客有问元方:“府君何如?”元方曰:“高明之君也。”“足下家君何如?”曰:“忠臣孝子也。”客曰:“《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何有高明之君,而刑忠臣孝子者乎?”元方曰:“足下言何其谬也!故不相答。”客曰:“足下但因伛为恭,而不能答。”元方曰:“昔高宗放孝子孝己,尹吉甫放孝子伯奇,董仲舒放孝子符起。唯此三君,高明之君;唯此三子,忠臣孝子。”客惭而退。

颍川太守髡陈仲弓(AI绘图)

颍川太守对陈寔实施髡刑。有客人问陈寔的儿子陈纪说:“颍川太守为人如何?”陈纪说:“是个高明的府君。” 客人又问:“您父亲怎么样?”陈纪说:“是个忠臣孝子。”客人说:“《易经》上说:‘两个人一条心的话,力量犹如利刃可以截断金属;两个人在语言上投机,说出话来就像兰草一样芬芳高雅。’那么高明的人怎么会惩罚忠臣孝子呢?”陈纪说:“您的话何其荒谬啊!因此我不回答你。”客人说:“您不过是本身驼背而装着是恭敬那样,其实是没办法回答。”陈纪说:“从前高宗放逐了孝子孝己,尹吉甫放逐了孝子伯奇,董仲舒放逐了孝子符起。这三个做父亲的,恰恰都是高明的人;这三个做儿子的,恰恰都是忠臣孝子。”客人听后惭愧地走了。

陈寔和他儿子陈纪以及孙子陈群的故事,老猫之前讲过(详见:深读《世说新语》其一:陈群和荀彧,从小伢到后来的殊途),这里别过不提。有趣的是,上文提到了髡刑这种刑罚。稍微读过历史的朋友会知道,髡刑就是把头发剪去,现代人可能会觉得好笑,剪头发这样平常的事情,长则个把月,短的甚至几天就要剪一下,怎么会和刑罚扯上关系了呢?

原因有三:一是古人科学思想落后,认为头发长在脑袋上,犹如植物长在大地上,因此头发是寄托人的精气,一旦头发掉了,人的精气也会遭到损耗;二是古代是遵守纲常礼教的社会,头发是宗法伦理的象征。《孝经》就记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而把头发剪去了,犹如当着整个社会的面说这人不孝,当事人要面临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因此会把失去头发当作莫大的耻辱;三是人是社会型的动物,遭受髡刑后显示出与群体的格格不入,因此给受刑人带来遭到排斥的心理痛苦。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髡刑就已经是一种刑罚,而到了秦汉时期,髡刑已经写进了国家的法律里。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就记载有:“擅杀、刑、髡其后子,谳之。”那么,髡刑是将犯人的头发剃成什么样子,是全部剃光,还是剃去一部分?史学家们对此有分歧,有人觉得是全部剃光,有人觉得是剃掉只剩下三分之一,类似小时候经常说的“汉奸头”。

没想到你浓眉大眼的李云龙也叛变革命了你

这事儿老猫来看,在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的古代,执法不一是很常见的情况。如大家都知道的汉末时期的某天,曹操在带兵行军的时候马踩踏了农田,按他自己的律令本来是要斩首的,结果曹操割了一把头发,就当是刑罚了,这也是一种髡刑。说来说去,按照行刑人对刑罚的揣摸,当事人的社会地位等,髡刑可能或长或短,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历史上有很多名人被执行过髡刑,如上面说到的陈寔,还有在刘璋手下做事时的彭羕,以及陈寿的父亲作为马谡的参军,因街亭失守,也因被诸葛亮罚为“髡刑”。此外髡刑作为一种私刑也广泛存在着,如袁绍妻刘氏在袁绍死后,就将宠妾五人全部杀死,并“髡头墨面以毁其形”,以防袁绍在九泉之下认出她们来。这样对女性实行髡刑的刑罚,让人不禁想起二战结束后,法国人把那些曾与德军有染的女人揪了出来,当众剃光她们的头发。

刑罚是为了让犯法的人受到痛苦,再怎么说,髡刑也只是剪去头发而已,受刑之人除了受到一些社会压力外,总比挨打甚至掉脑袋好的多,因此髡刑在魏晋时期往往作为一种“警告”一样的刑罚。而还有一种刑罚方式,是将髡刑和铁箍束项的“钳”联系,出现“髡钳刑”的刑罚。如刘邦的皇后吕后在刘邦死后,对待其宠爱的戚夫人就是剃去她的头发,颈束铁圈,穿上囚徒的红衣,让她舂米做苦役,后来直至将其做成“人彘”,十分残忍。

汉文帝霸陵出土的带着钳具的陶俑

从东晋灭亡,一直到隋朝再次统一中国,中华大地经历了约三百年的分裂时期。这个时间段内的多数时间可谓社会失序,礼乐崩坏,旧的道德信仰逐渐被抛弃。而入主中原的胡人崇尚短发,也将这股风气传入到汉民族中,胡汉融合成为大势所趋,因此髡刑的刑罚力度日渐式微,最终约在北齐时期成为了历史。

父子男女,相对蹲踞,悉髡头以为轻便。妇人至嫁时乃养发,分为髻,著句决,饰以金碧,犹中国有冠步摇也。

《三国志 乌丸鲜卑东夷传第三十》

因为后来的人们并不再把头发看的那么重要,所以明朝时期罗贯中在诗中评价曹操割发代首的做法是“持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认为这体现了曹操的狡诈。然而回到魏晋时期,髡刑对当时的人来说确实不只是丢面子,而是一种实际上的对精神的惩罚。试想,曹老板如果真的觉得这是明显的狡诈行为,还能让这样的故事一直流传下去吗?

参考资料:

[1] 刘洋:秦汉律中“髡刑”溯源--以法人类学为视角 北大法律信息网

[2] 宋红丽 甘桂琴 头发与政治———秦汉时期髡刑述评 《西部学刊》 2021年10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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