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四川木里森林火灾的30名遇难者获得了首笔赔付,来自中国人保财险“惠农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180万元。而就在不久前,3月中下旬发生的山西沁源大火也收到了来自人保财险的600万元预付赔款。
近期的森林火灾不断,灾后赔偿也在陆续进行中。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了我国山林火灾涉及的保险种类、特征以及赔付情况,发现我国涉及山火的保险在保费厘定、损失认定、政府引导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中国山林火灾保险多由政府主导
在中国,山林火灾涉及的主要保险种类为森林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农村住房保险。这三种保险都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政策保险,但不同的是,它们被保对象分别是森林、人和房产。
2006年,自然灾害工作责任保率先推出。2009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启动试点工作。此后,这类政策性保险在不断推进,保费补贴力度不断加大,经营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居民提供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减轻因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涉及山火的保险中,农房保险赔付偏低但是,现行山火赔偿保险在设计和运行上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保费厘定是否科学,损失认定的标准是否模糊、政府引导力度是否规范等等。
以森林保险为例,虽然《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方案》指出,“保险费率应综合保险责任、林木多年平均损失情况、地区风险水平等多种因素科学厘定。”但是实际上,各地区的保险方案都是由地方政府出面与保险公司谈判,制定大范围的地区通用费率,仅有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差别。这种情况下,保险金额会徘徊在200至800元/亩之间,保险费率则在1%至8%之间。保险金额指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额度,保险费率则是赔付金额和购买保险费用之间的比例。
在损失认定方面,我国的认定标准不甚明确,容易引起理赔争议纠纷。为避免类似纷争,2014年,四川省从单纯以“树木死亡”为标准的灾损认定,转为以灾害实际受损情况为依据的赔付机制。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区的森林保险还设定了免赔率和起赔点。在受损面积的受损程度较低的情况下,不予以赔付。《我国政策性森林保险运行效果分析与思考》提到,山东省泰安市的森林保险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在公益林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每次事故都有一定的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