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对帮助过他的同行、媒体和学者”无情无义“”忘恩负义“的人,怎么可以期待他是一名当事人信任的“合格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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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回顾:张新年律师出来了!“先玩后抓女下属”案更火了……
寒冬里,一位农夫(公众)在路边捡到一条冻僵的蛇(律师),心生怜悯,揣进怀里用体温温暖它。蛇苏醒后,反口咬了农夫。
——这个经典寓言,竟在芜湖戈运龙律师的“维权罗生门”里,上演了现代律政版。
我们来复盘一下戈律师的骚操作。
1
戈运龙一开始一定是感受到了剧烈的职业危机,才开始向几个律师求助。
以下是和斯律师和周律师的对话:
此事公开后,引发舆论哗然。律师和自媒体纷纷批评芜湖司法机关。《财新》杂志也出了篇稿子:
戈运龙最初向媒体控诉,称其因在法庭上质疑办案机关“留置不当”“刑讯逼供”而面临停业处罚,并强调司法局仅以“市纪委监委函件”为依据,拒绝提供书面材料。
这一叙述迅速引发法律界对律师执业豁免权的关注,尤其是《律师法》第37条明确保护的法庭言论豁免权。
法学教授韩旭写了专文。
很显然,芜湖司法机关顶不住压力了,不再谋求制裁戈律师。接下来是戈律师的表演时刻。
在舆论保护下安全落地的戈运龙,随后在朋友圈改口称“仅是沟通误会”,将争议轻描淡写为“用词不当”和“情绪化表达”,并继续代理案件。
更恶劣的是,支援他的自媒体文章纷纷遭到投诉,被404,众所周知,封号是累积的,这些自媒体因声援戈律师离封号又近了一步。
戈律师毫不隐讳自己诉诸投诉的决心。他不知什么药吃错了,甚至开始威胁《财新》杂志:
韩旭教授大呼上当,他又写了一篇文章:
一个对帮助过他的同行、媒体和学者”无情无义“”忘恩负义“的人,怎么可以期待他是一名当事人信任的“合格律师”呢? 在中国当下,做律师确实不易,我深表理解。但是,一个人可以“无奈”,但绝不可以“无耻”。无耻的结果必然是被世人所唾弃!
2
挺碎三观的吧。
农夫(舆论)的善心,暖了谁的“蛇”?
戈律师最初对着媒体瑟瑟发抖:“司法局要停我业!监委发函威胁!”活脱脱一条“法治寒冬里快冻死的蛇”。
这赢得了公众的瞬间共情:“律师依法辩护都要被罚?这还了得!”法学教授、媒体大V纷纷化身“热血农夫”,抄起《律师法》第37条当暖宝宝,把戈律师捧在掌心捂热。
谁知蛇一苏醒,转头就笑:“哎呀,误会!司法局只是教我说话要温柔!”快删稿,不然投诉你!
媒体看着手背上的牙印懵了。
现实像寓言一样狗血。戈律师既享受舆论暖流,又对司法局点头哈腰,堪称“端水大师”。
有人痛心:“法律人的嘴,骗人的鬼!”
律师利用舆论维权有其合理性——在司法程序受阻时,舆论监督可倒逼权力透明化。
但戈律师这样倒打一耙,会导致今后再有类似求助,舆论会踌躇着不想去声援。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最基本的信任。
最新的消息是,戈律师声称投诉的消息是他儿子拿他手机发的,他并不知情。
你相信吗?
他真是得了蛇精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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