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你被某某局曝光了”这样不点名的曝光,不如不曝光

“某某某,你被曝光了!”这不是一句玩笑话,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8月份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四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集中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

11月2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某某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曝光了10起被查处的食品安全问题典型案例,涉及的人是某某某,涉及的学校是某某某,涉及的企业也是某某某,全是某某某,更可笑的是,在通报的其中一个涉嫌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单位时,用的是“XX路XXX号XXX医疗器械经营部”,让读者看完后一头雾水。

食品安全被称为“舌尖上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向来大家对此十分敏感、关心,同时也对危害“舌尖上安全”的行为和不良商家深恶痛绝。这次,“某某局”披露的这些案例不可谓不恶劣。其中有商户私自售卖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猪肉;有卤菜店添加亚硝酸盐导致两名女童中毒;有中学食堂经营混有异物、过期的食品……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强监管、重威慑,采用公开曝光的方式本是一件好事。可是“某某局”用“某某某”的方式通报却让人捉摸不透了,难怪会有网友怀疑: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聊时局认为,曝光不点名,不如不曝光。“某某局”这种做法,既满足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形象,实在是得不偿失。

不过这也是一次教训,值得“某某局们”警醒了:在舆论高度聚焦和维权意识高涨的今天,这种做法糊弄不过去了!

(原题为《“某某某,你被某某局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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