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白杨)7月1日,贵州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布警方通报称,近日,我局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报案称:有不法人员冒充该公司名义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腾讯公司起诉。经我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目前,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关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腾讯公司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财产。
6月30日,腾讯公司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3月,腾讯公司与老干妈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腾讯公司侧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腾讯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腾讯公司多次催办仍分文未获,因此不得不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目前案件在法院具体审理过程中。
不过,6月30日晚,老干妈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老干妈公司已经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