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宏达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需对年报全文中的“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进行补充披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对《宏达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6、分部信息”之“(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中的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补充披露。

补充披露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披露后: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化工业净利润中含资产处置收益24,289,169.88元,有色金属业净利润中含资产处置收益190,462,672.87元。

本次补充披露的内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宏达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补充披露后的《宏达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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