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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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80.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9,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1%。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62.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38元/股,总成交额为491.4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