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立医院改革获中央财政奖励8591万元

福建省获得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奖励资金8591万元,奖励额度居全国首位。 近日,财政部继续

福建省获得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奖励资金8591万元,奖励额度居全国首位。

近日,财政部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并对真抓实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补助。福建省获得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奖励资金8591万元,奖励额度位居全国首位。

福建省财政厅将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结果,统筹中央资金,对改革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的市县予以一定额度的奖励,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激励作用。

据悉,福建作为全国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去年以来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发力深化医改,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其中,“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三医联动”基本原则、实施路径和评价机制。组建医保局,建立了全省上下统一的医保行政管理体系。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4+7”试点改革,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三明市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C-DRG)改革全覆盖,病种数达796个。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遴选了44家医院分别作为国家和省级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单位。福建省公立医院改革主要效果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至2017年连续三年蝉联全国第一,2018年再次获得中央财政最高绩效奖励。长汀县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典型,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获中央财政500万元补助资金。

来源:福建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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