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兴起的“DAF”模式——让捐赠人拥有建议权

“作为一种新的公益模式,捐赠人建议基金(DAF)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慈善机构、捐赠人关注和实践。”在北京舜益咨询公司、北京益行者公益基金会日前举办的研讨会上,发布的《2021捐赠人建议模式研讨会报告》如是说。

本刊曾报道国内正在兴起的捐赠圈现象,介绍了“捐赠圈”的定义:是指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自发聚集资金,群策群力共同决定如何使用善款,从而达到扩大影响力的一种慈善捐赠方式。此次研讨会探讨的捐赠人建议基金是“捐赠圈”实践的一种形式,该基金由捐赠人出资,在慈善机构下设立的一个子基金或账户,在捐赠完成后,资金的所有权归属慈善机构,但捐赠人拥有对慈善资金投资和资助方向的建议权。好比一个“慈善钱包”或“mini慈善信托”。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捐赠人建议基金模式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是因为其极大地提升了捐赠人的体验,“让捐赠人意志得到了淋漓尽致的释放。”

北京舜益咨询执行总监韩婷用3个“关键词”概括捐赠人建议基金发展模式的特点。一是“捐赠人服务”,“捐赠人服务中除了常规信息的及时反馈、免税发票的处理、资助机构和项目数据库的提供,也会包括允许并处理非流动性资产的捐赠、提供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服务、专业慈善顾问的服务以及举办捐赠人深度参与的慈善活动等。”韩婷说。

二是“专业分工”。服务捐赠人的各个上下游机构可以有机合作,提供多样化服务;同时,公益行业内不同类型基金会也可以进行分工协作。

三是“策略性慈善”。策略性的前提是长期、理性,捐赠人建议模式让捐赠人在慈善顾问的帮助下理性地思考,进行长期规划,以达成个人的慈善使命。

韩婷认为,目前捐赠人建议基金发展面临好时机,从政策发展趋势来看,“民政部明确提出将完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的记录和激励机制,让每个人一生都有一个慈善账户。政策上也在鼓励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做到‘随时随地可慈善’。这些激励政策和措施,将进一步拓宽居民收入、社会财富向慈善事业涌流的通道。”

2019年,深圳社会公益基金会研发“捐赠人服务项目和产品”社创板,为高净值人群及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有效的公益项目资助和社会价值投资。该基金会秘书长杨钦焕介绍,基金会做了一个捐赠人基础画像,认为当前的小额捐赠和大额捐赠均有较好的解决方案,但是捐赠10万元、20万元或50万元等数额为中等规模且想要独立资助项目的捐赠人,还需要寻求参与公益的方式,“社创板”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为其提供服务。

据了解,两年来,“社创板”完成了3000余万元资助,为捐赠人提供了决策参与辅助,定制、规划资助流程和项目,项目落地及成效管理等一整套服务体系。

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DAF总监张波娜介绍,目前该基金会的捐赠人建议基金有3种模式,其一是个人发起,例如一位马拉松爱好者捐赠500万元发起了基金;二是家庭发起,例如曹鹏和外孙设立的联劝曹鹏基金,致力于自闭症儿童全生命链条的健康发展和推广;三是社群发起,这一类数量最多,联劝目前39个捐赠人建议基金中,21个来自于此。

“对于社会而言,捐赠圈让有能力的、积极的个人在一个互联、多样的社区中,推动策略捐赠和公益参与。”张波娜说。

捐赠人建议基金模式目前在国内刚刚起步,下一步应解决哪些重点问题?

此次研讨会发布的报告指出,首先在服务捐赠人时,除了关注其捐赠意愿,慈善机构应寻找捐赠人慈善意愿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点;其次,应加强慈善公益公信力建设,吸引更多捐赠人参与;此外,应明确捐赠人建议基金的法律地位、明晰设立捐赠人建议基金的基金会或支持机构与捐赠人之间的权责关系;最后,应加强学术研究,助推捐赠人建议模式的专业化与本土化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从全球范围来看,捐赠人建议基金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贡献了力量,如在短短5个月内,参与“HalfMyDAF”公益挑战活动的捐赠人建议基金向慈善机构捐赠了860万美元。国际捐赠人基金相关机构为捐赠人提供的建议是,在灾害的紧急救援阶段,适合支持全国或国际性慈善组织,这些慈善机构往往能迅速地从未受影响的地区收集救援物资,并有足够的能力和专业知识立即采取行动,在救灾的稳固阶段和重建阶段,资助灾区当地的慈善组织,并关注老人、残疾人等困境群体。

来源:人民政协网 记者 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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