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矿稀有”)向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香港”)联席牵头的境外银团申请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银团贷款,并由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和香港中矿稀有全资子公司兴隆(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兴隆”)为上述150,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25日和2024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香港中矿稀有、公司、东鹏新材、香港兴隆与信银国际和汇丰香港及其他贷款行组成的境外银团签署150,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贷款协议》,同时公司、东鹏新材分别与信银国际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150,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牵头行:信银国际、汇丰香港。

2、贷款代理行:信银国际。

3、借款人:香港中矿稀有。

4、担保人:公司、东鹏新材、香港兴隆。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直至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满三十六(36)个月之日为止。

7、担保金额:150,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金额。

8、担保范围:全部担保债务。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8,393.61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0.10%;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144,859.82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香港中矿稀有、公司、东鹏新材、香港兴隆与信银国际和汇丰香港及其他贷款行签署的《贷款协议》。

4、公司、东鹏新材分别与信银国际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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