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一生“如鸿风飞,流落四维”,仕途几经浮沉;壮浪纵恣于儒释道三家,其心灵世界博大宏丰;擅诗、词、文与书法、绘画,乃至经学、史学、医药、水利等。苏轼可谓穷尽了中国士大夫的一切可能性。
在苏轼一生的经历中,他与王安石的关系颇为令人乐道。他们在政治上背道而驰,在官场上针锋相对,却在王安石罢相后与其多次会面,甚至产生结邻之愿。
从“文人相轻”到“文人相亲”,苏王关系到底经历了什么?
元丰七年(1084)六月从庐山下来的苏轼,继续东行,经今天的安徽而至江苏,于七月抵达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在这里,苏轼会见了罢相八年的王安石。这一对政敌的会见,也可以称得上是神秘的,宋人的笔记中对此事津津乐道,但关于两人相见的情形,与相谈的内容,却是异闻纷呈。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苏轼于八月离开江宁府前,他们曾数次会面,相谈甚欢,其结果是两人都有了结邻而住的意愿。看来,对于从前的龃龉,二人之间已经互相获得了谅解。
从年龄来说,王安石(1021—1086)处在欧阳修(1007—1072)和苏轼之间,都是北宋中期集思想家、政治家和文学家于一身的文化巨匠,而且按传统的算法,三个人都活了六十六岁。相对而言,政治上以王安石的影响为最大,其变法引起的争议使北宋历史进入“新旧党争”的时代。对变法不以为然的欧阳修提前申请退休,而他最为欣赏的继承人苏轼则终生被卷在“党争”之中。苏轼与王安石在政治、思想和文学方面的对立或差异,也就成为北宋士大夫社会中最让人感觉意味深长的话题之一。
一、嘉祐时期:“三苏”崛起
宋仁宗的最后一个年号为“嘉祐”,从嘉祐元年到仁宗驾崩的嘉祐八年,大致相当于西元的1056至1063年。这段时间可以说是欧阳修事业的鼎盛期,他的老朋友雷简夫给他写信,称他“以文章忠义为天下师”。雷简夫认为欧公在引导舆论方面的权威性已高于“九鼎”,所以他把潦倒了大半生的苏洵推荐给欧公,并责成欧公改变苏洵的境遇。不久后,欧公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把苏洵的著作进献朝廷,并在自己主持科举考试时录取了苏轼、苏辙,欧公对“三苏”的崛起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看来,通过欧阳修的影响力,“三苏”才得以进入该时期士大夫社会的最核心圈。
而在这个核心圈里,王安石已经存在,并声誉日隆。他在十馀年前的庆历二年(1042)就已考上进士,不过他不像“三苏”那样主动去跟欧阳修、韩琦等大人物结交,相反,他有意要保持距离,不愿去做他心目中“趋炎附势”的事情。他的朋友曾巩极力要把他引荐给欧阳修,欧公对他也很器重,但他始终只答应礼节性的交往。由于北宋中期的社会风气比较特别,他越是这样自谦、自守,大家便越是认为他“有道”,希望跟他交朋友,所以名声很大。但他本人对这种名声也并不在乎,因为他的志向不在出名与否。
王、苏的最初冲突,发生在嘉祐六年(1061)苏轼、苏辙举制科时,冲突的发起者是王安石,他拒绝为苏辙撰写任命制书。可以看出王安石对“三苏”主动结交大人物的做法是相当反感的。他的观念里,“君子”做人不是这样做的。“君子”不屑跟权贵们交结,自己有一套主张,直接去说服“明君”,然后改造世界。有意思的是,王、苏冲突在二苏的笔下,经常反过来被表述成王安石这个权贵对自己的压制。在这个语境里,我们可以理解苏辙为什么辞官养亲,这等于在声明自己并不贪恋官职,指责时弊的目的不是讨好宰相。
二、熙宁时期:苏王冲突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开始策划和实施“新法”。由于这些“新法”并不仅仅是针对具体事务的局部性措施,其整体的指向是要全面改造汉唐以来的体制,回归“三代盛世”,所以牵涉面甚广,在实施之初,宋神宗和王安石也不是一意孤行地发令,而是开诚布公让朝臣们讨论的。这当然也因为王安石对他自己的主张,从理论基础到推行方案,都已考虑甚久,而且一切为了国事,并无私人打算,故而颇具自信,一旦获得皇帝信任,便和盘托出,付诸公论,略无犹豫。但付诸公论的结果,却使朝臣们分裂为支持和反对的“新”、“旧”两党,形成“党争”局面,这样严重的负面效应,也可能是王安石始料未及的。此年,苏轼正好为苏洵服丧完毕,与弟苏辙一起回到朝廷,于是必然地卷入了“党争”。就王、苏关系来说,熙宁时期是他们在政治上明确敌对、激烈交锋的时期。
(苏轼)率先独立发表对“新法”的不同意见,是在熙宁二年五月讨论科举改革的时候,应朝廷的要求,奏上一份《议学校贡举状》。这是一篇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大文字。如果说中国的科举制度以“进士科”为核心,而“进士科”又可根据其考试内容,以王安石变法为界,区分为“诗赋取士”与“经义取士”两段,则此篇奏议就是在变法之际,反对“经义取士”而为“诗赋取士”辩护的代表性文献。
由于王安石的坚持,苏轼的意见并未能阻止科举改革的进行,但神宗皇帝看到这个奏状,确实马上召见了他。看来皇帝未必很重视他的具体意见,只是想鼓励他的参与的热情。但自此以后,史料上就连续出现王安石在神宗面前排斥苏轼的记载了。
很显然,王安石已明确将苏轼视为一个政敌,加以排斥。作为政治家,为了顺利推进其政治改革,他要做的下一步是寻找机会驱逐这个政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三引录了苏轼的同年林希写的一部笔记《野史》中的记载:
王安石恨怒苏轼,欲害之,未有以发。会诏近侍举谏官,谢景温建言:“凡被举官,移台考劾,所举非其人,即坐举者。”人固疑其意有所在也。范镇荐轼,景温即劾轼,向丁父忧归蜀,往还多乘舟载物,货卖私盐等事。安石大喜,以(熙宁)三年八月五日奏上,六日事下八路案问,水行及陆行所历州县,令具所差借兵夫及柁工讯问。卖盐卒无其实,眉州兵夫乃迎候新守,因送轼至京。既无以坐轼,会轼请外,例当作州,巧抑其资,以为杭倅,卒不能害轼。士论无不薄景温云。
林希讲王安石有意要加害苏轼,想个办法驱逐他。正好朝廷要推举谏官,王安石的亲家谢景温就提个建议:“凡被举官,移台考劾,所举非其人,即坐举者。”被推荐的官员,把名单拿到御史台考核一下,如果这个人不合格,推举的人要被连坐。这建议表面看似乎有些道理,但大家都怀疑谢景温有什么目的。苏轼的同乡长辈范镇推荐苏轼担任谏官,然后谢景温马上调查苏轼,发现了问题。据说,以前苏洵去世的时候,苏氏兄弟运送苏洵的灵柩回家,在四川和开封之间,来回带了很多的货物,贩卖私盐。北宋的国家官员是不可以做这个生意的,你就算做得很规矩,作为官员也是品德不佳的表现。那么这个说法有没有证据呢?按北宋的制度,御史台其实不需要提供证据,这是御史的特权,叫做“风闻言事”,他只要说“我听说的”就可以提出弹劾,而拒绝交代信息来源。于是王安石看到驱逐苏轼的机会来了,“大喜”。
熙宁三年(1070)八月五日奏上,第二天就“事下八路案问”。宋代的“路”相当于现在的省那么大,到八个路去查问,经过的州县都去查,询问有没有带货物去贩卖。查下来的结果,没有带盐,但是坐了官家的船。正好朝廷新任命了一位苏轼家乡眉州的地方官,州府派船到外面迎接新官上任,顺便把苏轼一起送出来。这个算是苏轼利用了公家的交通资源,坐了公船。这么一件事,当然没有办法定一个很重的罪名。但是就因为这一场风波,苏轼不能再呆在朝廷里面了,只好申请到外面当地方官,避开可能的迫害。按资历他可以当知州,但熙宁四年给他的任命是杭州通判。
在熙宁年间的苏轼心目中,与王安石冲突是“大忤权贵”,而且他表示“断置已久矣,终不以此屈”,决计不肯屈服。所以,自熙宁四年离朝后,他继续在诗文中对“新法”冷嘲热讽,终于为“乌台诗案”积累起厚厚一叠“罪证”。
三、元丰七年:苏王释嫌
过“乌台诗案”和黄州贬居、庐山访禅的苏轼,元丰七年到了江宁府,会见王安石并达成和解,这件事理所当然要成为我们考察王、苏关系的一个新节点。
苏轼《黄州寒食帖》
两位并世的大诗人、大学者,在政治上却互相敌对,这个事实可能颇让后人感到遗憾,所以,在中国一直流传着有关王、苏二人的许多民间故事,但大都将政治冲突改编为诗歌或知识上的竞赛。比如明人冯梦龙编《警世通言》中,就有一篇《王安石三难苏学士》,把王、苏争论菊花是否落瓣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话说王安石写两句诗叹息菊花落瓣,苏轼就续写两句,说菊花都是枯死枝头的,哪里会落瓣,然后王安石把苏轼贬去黄州,苏轼到了黄州才发现,原来世上真有一种落瓣的菊花。
这就是故事的基本模式:年轻的苏轼按照概括了事物普遍性的知识去指责王安石的某个错误,但其实那不是错误,而是年长的王安石在他的经验中曾经了解的某个例外情形,因此王安石把苏轼贬谪到那个例外情形存在的地方,让他去亲眼看看。——年长者的特殊经验对年轻人的普遍知识的胜利,确实是绝妙的改编,由于那个例外仅仅是例外,原本无碍大局,所以这决不损害苏轼的才名,但既然他是年少的一方,便必须向长辈折服,即便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例外现象。虽然年长者要靠特殊经验去制服后生,未免已胜之不武,但我们中国人描写的知识竞赛,总喜欢让特殊例外去战胜普遍性,这样的倾向其实值得反思。
不过此类故事本身充满了善意,倒是毫无疑问的。可惜的是,它们非但都不真实,而且几乎与王、苏二人的实际情况正好相反,就这二人的思维方式来看,毋宁说王安石更强调普遍原则,而苏轼是更重视特殊事例的。
两大政敌在江宁府的会见,其情形究竟如何?我们先来看宋人笔记中异闻纷呈的面貌:
苏公自黄移汝,过金陵,见王荆公。公曰:“好个翰林学士!某久以此奉公。”公曰:“抚州出杖鼓鞚,淮南豪子以厚价购之,而抚人有之,保之已数世矣,不远千里,登门求售。豪子击之,曰:‘无声。’遂不售。抚人恨怒,至河上,投之水中,吞吐有声。熟视而叹曰:‘你早作声,我不至此。’”(陈师道《后山谈丛》卷四)
(这)是陈师道《后山谈丛》所记,王安石称赞苏轼的才华,认为他可以做个翰林学士。这“好个翰林学士”,原是南唐的李后主被俘虏到开封时,宋太祖接见他时说的话。王安石把这句话送给苏轼,苏轼的回应则是讲个笑话,意谓您这话怎么不早说。
我们很难判断这些记载可信与否,但其内容大抵无关紧要,所以不妨姑妄听之。
好在苏轼本人留下的围绕此事的文本,也不算太少。《苏轼文集》中有他此时写给王安石的尺牍:
某顿首再拜特进大观文相国执事:某近者经由,屡获请见,存抚教诲,恩意甚厚。别来切计台候万福。某始欲买田金陵,庶几得陪杖屦,老于钟山之下。既已不遂,今仪真一住,又已二十余日,日以求田为事,然成否未可知也。若幸而成,扁舟往来,见公不难矣。向屡言高邮进士秦观太虚,公亦粗知其人,今得其诗文数十首拜呈。词格高下,固无以逃于左右,独其行义修饬,才敏过人,有志于忠义者,某请以身任之。此外博综史传,通晓佛书,讲习医药,明练法律,若此类,未易以一二数也。才难之叹,古今共之,如观等辈,实不易得。愿公少借齿牙,使增重于世,其他无所望也。秋气日佳,微恙颇已失去否?伏冀自重。不宣。(《与王荆公二首》,《苏轼文集》卷五十)
此篇所表述的是,(苏轼)要在附近买田安家,相邻而住呢?当然我们可以认为,王安石毕竟地位高、年辈长,苏轼这么说只是出于礼貌,并不真心。就算如此,在写给对方的信中这么说,也须以二人乐于相见为前提吧。在此信的后半部分,苏轼明确表示他对王安石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借助王安石的影响力,使秦观获得重视。——此时的秦观,还在准备举业,要去参加元丰八年的进士省试。
由此看来,王、苏之间恐怕不是一般的和解,令人怀疑那已经不是撇开政治态度的诗酒之交,而是在政治上也已经获得某种程度的互相谅解。这一点,在苏轼当时写的诗里可能透露出更多信息:
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
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
(苏轼《次荆公韵四绝》之三,《苏轼诗集》卷二十四)
此诗刻画出晚年王安石的一个“骑驴病叟”之剪影,颇为传神。第三句也提到买田安家的事,看来结邻而住还是王安石先表示的意愿,这当然也可以被认为只是客气而已,但最后一句“从公已觉十年迟”,却极堪玩味。字面意思是:十年前我就应该追随您。
本文摘自
书名:《苏轼十讲》
作者: 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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