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儿童发展报告2021》在京发布,以乡村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儿童发展事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儿童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

10月12日,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与阿里巴巴公益联合主办的“乡村儿童发展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上,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发布了《中国乡村儿童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是我国首份聚焦乡村儿童发展的数据调查与研究分析报告。

乡村儿童被多次写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文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服务是重要内容。报告全面梳理了国家政策阶段性进展、乡村儿童发展特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儿童发展的创新以及乡村儿童发展的挑战和机遇。报告还以附录的形式对1980年以来我国的儿童政策进行了回顾。

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实施了问卷调查,通过村(居)“童伴妈妈”队伍进行数据收集。调查对象为未满18周岁儿童,即2003年6月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问卷调查的抽样设计采取分层抽样和非概率抽样两种方法,共回收问卷7704份,剔除超龄样本和重复样本之后,有效样本数为7539份。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对报告进行解读时表示,乡村儿童事业完全可以创新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事业任重道远,需要和政府工作有更为密切的合作,需要开发中外结合的现代儿童知识体系,需要多样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示范,需要我们一起合作,推动充满希望的儿童事业更有力的发展。

我国儿童政策取得重大进展

儿童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前提与基础。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儿童政策在保护、教育和福利领域均取得重大进展。

报告显示,2000年以前,我国的儿童发展政策以初期发展建设、现代化转型、与国际接轨为主要特点,开始逐步经历儿童保护法律体系。

2000年—2010年,儿童政策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打击与儿童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孤儿救助福利制度,普及免费义务教育和减少婴幼儿出生缺陷,农村留守儿童首次进入政策议程。

2010—2020年我国将“儿童优先”纳入国家战略,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完成了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从“物质保障”向“物质保障+服务保障”的转型升级。此外,儿童保护的法律政策体系也得到巨大完善。

与此同时,儿童发展事业的资金持续增长,人员队伍持续扩大。报告显示,自2010年起,我国的儿童福利支出资金数额呈“先上升,后稳定”的态势。2010年,国家扩大了孤儿生活保障,将资助形式转变为现金救助;2011年,两会提出了大量关于弱势儿童群体的提案。因此儿童福利支出在这两年大幅上涨。从2012年开始,支出始终保持在50亿上下。

在儿童政策取得进展的同时,乡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报告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

报告显示,国家脱贫攻坚以来对乡村儿童发展的政策倾斜有四个特点:一是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成为重要抓手,二是建设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成为重要基础,三是加强乡村儿童营养改善成为政策重点,四是建立素质优良的乡村教师队伍成为根本之策。

同时报告也指出,整体而言,面向乡村儿童的政策整体上侧重于教育、福利与健康领域,保护领域则涉及较少。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开局之年,报告指出,“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和保护体系将取得重大突破。

乡村儿童发展的挑战和任务

尽管我国儿童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报告指出,乡村儿童发展领域依然面临着突出挑战。

一是乡村儿童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资源需求快速释放。包括家庭教育、普惠型幼儿园、乡村健康和卫生资源、义务教育资源、课外活动资源等多方面问题。

二是乡村儿童主任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落后于城乡一体化要求。广大乡村地区的儿童主任队伍的专业能力仍待提升;乡村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覆盖范围不足以辐射全体乡村儿童,我国乡村地区的社工需求依旧强烈。

三是乡村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存在结构性短板。在制度持续完善的前提下,儿童福利依旧存在地区差异,特别是城乡差异。例如我国乡村地区的婴幼儿托育缺口极为严重。

四是乡村儿童安全保护和心理健康需求更加迫切。监护侵害、学生欺凌、网络侵害等问题亟待解决;乡村儿童的心理健康亟须社会关注和干预,乡村地区的心理健康资源仍然有待补充。

面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乡村儿童发展事业五项基本任务。

一是普惠性补充。积极发展心理健康、儿科医疗、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事业。

二是专业化发展。构建三级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儿童服务人才队伍的建 设,乡村儿童发展事业的未来方向之一是打造专业化平台,依托儿童社工学院为乡村地区培育儿童服务的专业化人才。

三是制度化转型。加快儿童福利与保护机构优化,落实监护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

四是公共化转变。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扩大服务对象、增加服务内容。各机构可以有意识地鼓励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和志愿者等多类主体共同参与。

五是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平台革新服务手段、工作机制和服务架构。

新阶段新特点新变化

自从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我国乡村儿童保护事业的发展开始进入新阶段。报告通过计算乡村儿童发展指数,对进入新阶段以来乡村儿童发展呈现的新特点和新变化进行了分析。

首先,乡村儿童发展综合水平逐年上升,城乡一体化成效初步显现。与城镇儿童相比,我国乡村儿童发展的综合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但是差距在逐年缩小。总体而言,城镇儿童发展的综合水平年均增长率为2.8%,高于乡村儿童的1.98%。

其次,福利保障平稳发展,波动较小。根据熵值法,福利保障指标的满分为16.1(占总权重16.1%)。乡村儿童的福利保障水平在2015~2019年间维持在较为平稳的水平,波动不大。福利保障水平最高值为2016年的15,最低值为2018年的13.7。

再次,社会保护水平波动上升,城乡差距逐年缩小。从2017年开始,乡村儿童的社会保护水平逐年回升,并且在2017~2019年取得稳定提升。乡村儿童的社会保护水平与城镇儿童的差距逐渐缩小。

第四,健康卫生城乡一体化水平稳固提升。根据熵值法,健康卫生指标的满分为56.6(占总权重56.6%),而乡村儿童的健康卫生水平在2015~2019年间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最高值为2019年的44,最低值为2015年的31.7,年均增长率为9.7%。

第五,教育发展逐年提升,城乡差距逐渐缩小。无论是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师资学历水平,还是学校基础设施的水平,都取得一定进展。

社会组织成为重要力量

因为乡村儿童的经济发展、卫生健康、教育发展和心理健康面临巨大挑战,农村留守儿童一直是社会组织关注的重点群体。在乡村儿童发展面临挑战的大背景之下,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回应各类社会问题,帮助乡村儿童全面发展。

报告指出,在政策支持和政府扶持下,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发展公益事业,打造出一批行之有效、有借鉴意义的儿童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儿童心理关怀、安全教育、课业辅导、疾病救助、亲子沟通、助学助残等内容。

根据项目是否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是否有社会影响力、项目是否有模式创新等三个标准,报告挑选出13个代表项目,具体包括:

福利保障项目:中国扶贫基金会“童伴妈妈”项目——搭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护童成长”项目——提升儿童工作队伍专业能力。

社会保护项目:“你我伙伴”性教育支持平台——普及儿童性教育;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普及儿童性教育。

健康卫生项目:“爱佑童心”项目——救助重病儿童;“免费午餐”项目——引领乡村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爱加餐”项目——创新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教育发展项目: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养育未来”——支持乡村家庭婴幼儿养育;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慧育中国”——支持乡村家庭婴幼儿养育;“一公斤盒子”公益创新机构——补充农村教育资源;北京为华而教公益发展中心“为中国而教” ——补充农村教育资源。

建立远景目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儿童发展事业不仅关系到儿童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更关系到未来新型农民的培养,关系到乡村人才队伍成长、产业振兴、农村富裕和农民幸福,关系到整个乡村全面振兴的未来。报告从乡村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角度提出要以建立多层次、基础性和普惠性乡村儿童发展支持体系为远景目标。

报告指出,从满足乡村儿童发展需求、维护儿童发展尊严和构建普惠性的儿童发展体系来说,我国乡村儿童发展支持体系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2025)以“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目标,提升儿童发展体系的城乡均等化水平,实现乡村儿童服务人群向全体儿童转变、乡村儿童工作队伍向专业化转变、乡村儿童福利体系向高质量转变。

第二阶段(2025-2035)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实现儿童发展的城乡均等化,儿童福利与保护水平更加先进,城乡儿童教育和资源更加均衡,乡村儿童的成长环境更加良好,乡村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深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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