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浏览招聘网站被辞,劳动仲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钱

“仲裁终于下来了,公司也向我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近日,于今年1月拿到仲裁裁决书的唐某林(化名)高兴地对红星新闻记者说,“这个事情总算是了结了。”

时间回到去年9月25日,那天中午,唐某林被公司总经理刘某某叫进办公室,刘某某告诉唐某林,他发现唐某林在浏览招聘APP,“我们只能合作到今天了,你随时准备要跳(槽),我们就不会重点培养你。”

很快,唐某林被公司辞退,他对此一直觉得委屈:“我点开APP是因为有弹窗,我不小心点开的。而且就算是真的在浏览网站,这也是个人自由,这个辞退理由,我不能接受。”

被辞退的唐某林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却和公司协商无果。2020年底,唐某林向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今年1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了与唐某林的劳动关系,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6367元。

▲招聘APP上的工作岗位

浏览招聘网站被辞退?

录音中疑似公司领导称“职场要诚恳、忠心”

拿到仲裁裁决书,唐某林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现在的他,已经换了新工作,开始了新生活。当初为何要和公司“杠”到底?唐某林说,是咽不下那口气。“以浏览招聘网站为由辞退人,这个理由让人不能接受。”

唐某林告诉记者,他在2020年7月15日入职成都金牛区一家公司,8月15日转正。9月25日下午,刚转正一个月的他,突然被公司总经理刘某某叫到办公室谈话。“他的意思是,我看了招聘网站,要辞退我。”唐某林说,他其实并不是在浏览招聘网站,而是因为招聘APP有弹窗广告,他为了把弹窗点掉,就点进了APP。

“我是通过这个APP来到公司的,所以公司的聊天对话框在最前面,点进APP的时候,我就不小心点进了公司主页。可能领导在后台看到了我的浏览记录,就说我在看招聘网站。”唐某林说,他对刘某某做出了解释,但是刘某某仍表示自己是“有其他想法”。

唐某林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录音,并表示这是当天与总经理刘某某谈话时的录音。录音中,一名男子对唐某林说:“你前段时间上招聘网站查我们公司主页是不是?我一直在观察你的动向,你还在招聘网站上浏览(信息),你是不是还有其他意向?”该男子表示,“一个公司要团结稳定,员工要忠心,根据你逛招聘网站,我们推理你的内心动向,说明你还是有不稳定性。”

谈话最后,该男子表示,“我们就只有合作到今天了。你以后在职场,要相互信任。就像男女朋友一样,职场要诚恳、忠心,你随时准备要跳(槽),我们就不会重点培养你。”

唐某林说,在录音中和他对话的男子便是公司总经理刘某某。

员工称工资、提成未发齐

公司拒绝回应,总经理:要“弄”当事人

就这样,唐某林被公司辞退。“公司辞退我,没有给我相应的赔偿。而且被辞退后,公司还有部分工资、提成没有发给我。”

根据唐某林提供的劳动合同,记者看到,合同期限为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止,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止。

唐某林是否是因为浏览招聘网站被辞退?是否还有部分工资、提成未发放?带着这些疑问,红星新闻记者和唐某林一起来到此前他就职的公司,向公司方了解相关情况。公司总经理刘某某了解记者来意后表示:“我们不接受采访,不回复。”并带着威胁的语气对唐某林说:“你给我耍这些事,我要弄你。”

刘某某表示,辞退人是很正常的事。“有劳动争议,可以找劳动仲裁、找法院,都可以。”随后,记者便被工作人员赶出了公司。事后唐某林向记者提供的协商录音显示,刘某某表示,如果唐某林对工资、提成、赔偿金有争议,可以带着劳动合同找劳动仲裁机关。

仲裁结果:

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因协商无果,2020年底,唐某林向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业绩提成以及9000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该仲裁于2020年12月21日开庭审理,于2021年1月4日发布仲裁裁决书。

在裁决书上记者看到,对于唐某林的请求,公司方给出了答辩意见。公司方表示不存在拖欠工资及业绩提成的情况,并称唐某林“多次违规违纪,不服从工作安排,完成的工作不及时交接,工作能力低下”,同时特别提到唐某林“多次在招聘网站上找工作”。对于解除与唐某林劳动合同的原因,该公司称,是因为唐某林“多次严重违反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公司相关制度”。

答辩意见称,根据《劳动法》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公司作出的辞退决定合理合法,公司不应承担唐某林主张的所谓9000元的经济补偿责任。”

▲裁决书上公司关于唐某林上班时间看招聘网站的陈述

裁决书显示,经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后,委员会认定,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且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试用期没有提成,也没有提供对唐某林提成部分已经发放的证据,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裁决书表示,庭审中公司提交的规章制度唐某林并未知晓,也没有唐某林的签名,公司以唐某林看过招聘网站、工作能力差、严重违纪、工作不交接、不听从安排、缺乏职业操守就辞退唐某林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了与唐某林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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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了与唐某林的劳动关系

最终,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向唐某林支付拖欠工资954元及业绩提成2675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6367元。

▲裁决书

律师看法:

仅因浏览招聘网站就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辞退

那么,如何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被公司违规辞退,公司应当如何赔偿?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表示,只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工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例中,若用人单位仅根据浏览招聘网站就将劳动者辞退,就属于违规辞退。”徐斌表示,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宋宏宇律师表示,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下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宋宏宇说,若用人单位提前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则用人单位应当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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