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2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q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湛江珠啤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实施主体一一湛江珠啤增资8000万元,湛江珠啤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26,502,472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11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1,939,991.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6,152,996.8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95,786,995.05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2月20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0046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100万kl啤酒项目外的其余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结项,该次调整不影响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的意见。

各项目调整后主要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项目调整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稳步推进,结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实施主体一一湛江珠啤进行增资,增资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增资用于实施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增资完成后湛江珠啤的注册资本由1.53亿元变更为2.33亿元,本次增资将分期进行。本次对湛江珠啤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5,300万元(本次增资前)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詹朝晖

(五)成立日期:1985年02月07日

(六)住所:湛江市赤坎区双港路28号

(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啤酒和饮料;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收购玻璃瓶及啤酒包装物;销售饲料及麦糟、废酵母;装卸服务(除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权结构:湛江珠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湛江珠啤100%的股权)

(九)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湛江珠啤资产总额50779.35万元,负债总额14015.70万元,净资产36763.6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3588.21万元,净利润3877.65万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湛江珠啤资产总额36756.99万元,负债总额14212.97万元,净资产22544.02万元;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4161.36万元,净利润3780.37万元。

(十)经查询,湛江珠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湛江珠啤拟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实施,并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

六、本次增资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实施主体一一湛江珠啤增资8000万元,湛江珠啤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8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通过向湛江珠啤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增资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增资及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湛江珠啤增资并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湛江珠啤增资并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湛江珠啤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湛江珠啤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22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山珠啤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确保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升级项目的稳步推进,结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珠啤”)进行增资,增资额为人民币6.5亿元,增资完成后中山珠啤的注册资本由3800万元变更为6.88亿元,本次增资将分期进行。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该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800万元(本次增资前)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陆志刚

5、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3日

6、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四路3号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啤酒(熟啤酒);回收玻璃瓶;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山珠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中山珠啤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山珠啤资产总额17334.41万元,负债总额5021.27万元,净资产12313.14万元;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21075.38万元,净利润155.3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山珠啤资产总额21886.99万元,负债总额9382.28万元,净资产12504.71万元;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704.15万元,净利润191.58万元。

10、经查询,中山珠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是为了稳步推进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升级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全资子公司资本实力,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26,502,47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11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1,939,991.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6,152,996.8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95,786,995.05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2月20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0046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9,996,246.87元,累计使用2,411,227,664.18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26,610,061.78 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等理财、存款净收益金额为21,913,299.83 元,活期利息4,703,028.33 元,付款手续费6,266.38 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2,784,240,986.87 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89,637,608.77元,剩余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部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17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广发大厦支行、兴业银行广州江南支行、中信银行广州环市支行、浦发银行广州金穗支行、中国银行广州新港中路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8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存储募集资金。

2017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严格履行。

2017年8月1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南沙珠啤增资并由南沙珠啤开设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南沙珠啤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存储募集资金。

2019年8月30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调整部分专户对应募投项目的议案》,东莞珠啤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存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余2,694,603,378.10元的募集资金在理财/存款账户中存放,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100万kl啤酒项目外的其余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本次调整不影响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将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各项目调整后主要信息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441.02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5亿元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及存款类产品。本次投资授权额度的有效期为1年。其中金融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产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银行间市场金融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它金融产品。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智能存款、智多宝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业务。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事项。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69,460.3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收益共计人民币2,789.95万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短期保本理财/存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 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19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5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稳步推进,结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实施主体一一湛江珠啤增资8000万元,湛江珠啤拟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湛江珠啤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确保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升级项目的稳步推进,结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珠啤”)进行增资,增资额为人民币6.5亿元,增资完成后中山珠啤的注册资本由3800万元变更为6.88亿元,本次增资将分期进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山珠啤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502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李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通过向湛江珠啤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增资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增资及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湛江珠啤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核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全资子公司资本实力,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山珠啤增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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