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5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杭氧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5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杭氧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1),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物资”)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企管”)。吸收合并完成后,杭氧物资存续,杭氧企管将依法注销,杭氧企管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杭氧物资依法承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3、法定代表人:舒伟萍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加工:金属切割下料;回收、处理:废旧金属(仅限于杭氧集团内),冶金炉料;批发、零售:丙烷、氨[液化的,含氨〉50%]、过氧化氢[20%≤含量≤60%]、氯化钡、氟化钠、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化锌、发烟硫酸、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溶液(以上为无储存经营)、含易燃溶剂的油漆、涂料、丙酮、乙醇(无水)、松香水、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石油醚、着色渗透剂[金属探伤用]、二硫化钼润滑膜(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除砂石),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塑料制品,制氧机配套件及备配件,机电,小五金,玻璃制品,炉辅料;服务:仓储(除化学危险品)。
7、股权结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杭氧物资100%股权。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杭氧物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杭氧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3、法定代表人:杨卉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杭氧企管100%股权。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杭氧企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合并方式:本次合并的方式为吸收合并。
2、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杭氧物资存续,杭氧企管将依法注销,杭氧企管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杭氧物资承继。
3、期间损益的安排:吸收合并各方商议确定合并基准日,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发生的损益,不另行清算审计,由原股东享有和承担。
4、债权债务处理:吸收合并变更之日前,原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相关偿债义,自吸收合并完成之日起,相关债权债务由杭氧物资承继。
5、吸收合并各方将依法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履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推动公司管理架构优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次实施吸收合并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手续,并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