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孝感市纪委监委网站3月21日消息:
经孝感市委批准,孝感市纪委监委对孝感市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卫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卫民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贪欲膨胀,靠医吃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药品、设备、耗材销售及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卫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孝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孝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卫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卫民履历
李卫民,男,汉族,湖北通城人,196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医学学士,主任医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入党。
曾任湖北省孝感市中心医院二外科副主任、普通外科主任、二外科主任,孝感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孝感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孝感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来源:孝感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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