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LET GROUP(01383)发布公告,本集团预期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取得股东应占未经审核亏损约2.156亿港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3年全年)取得股东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5870万港元。
尽管毛利预期增加约6460万港元,惟于报告期,本集团预期取得股东应占亏损,主要由于以下各项的净影响所致:
(i)于报告期的行政费用较2023年全年增加约3600万港元;
(ii)于报告期并无取得向一间合营公司的权益贷款、贷款及应收其款项的减值亏损拨回,而于2023年全年则取得减值亏损拨回约4.13亿港元;
(iii)于报告期并无物业、经营权及设备的一次性减值亏损,而于2023年全年则取得减值亏损约4.39亿港元(其中股东应占约3.06亿港元);
(iv)于报告期取得应占一间合营公司溢利约9.57亿港元(2023年:应占一间合营公司溢利约1.12亿港元),乃由于非现金应占一间合营公司溢利约2.34亿港元,即拨回过往年度确认的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亏损;及非现金应占一间合营公司溢利约7.23亿港元,即自愿解散一间合营公司(解散)前变现一间合营公司资产及其负债的收益。于2024年12月9日解散后,于报告期取得非现金亏损约7.33亿港元,即终止确认一间合营公司的投资成本及账面值;
(v)于报告期并无取得一次性其他收益,而于2023年全年则取得提早偿还一间合营公司贷款的一次性收益约9840万港元及没收出售物业按金的一次性收益约3970万港元;及
(vi)报告期内取得汇兑亏损净额约1.68亿港元(2023年:汇兑亏损净额约474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