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参会董6名,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提名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孙霞林先生、杜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提名骆广生先生、杨光亮先生、石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定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按季发放,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
本次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内,具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和津贴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若实施期间,公司所面临的政策环境、行业竞争格局或公司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化,可根据实际需求并履行决策程序修改本方案。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考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董事骆广生先生、于国权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龚新海先生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二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考虑,关联董事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孙霞林先生、杜刚先生、骆广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9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24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国权先生,196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1978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85年至1999年历任江都农药厂财务科长、副厂长、厂长;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
于国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5,013,503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副总经理李诚为其女婿,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国权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黄南章先生,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6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2年至1999年任江都农药厂财务科长;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4年起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08年1月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2010年7月不再兼任财务负责人,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不再兼任常务副总经理。
黄南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7,013,472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孙霞林先生,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6年至2001年历任江都农药厂、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监事、销售经理;2006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霞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9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杜刚先生,1969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南京大学商学院MBA结业,中共党员。1998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9年至2001年历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科科员、副主任;2001年至2010年历任本公司生产科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杜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79,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骆广生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至1997年任清华大学讲师,1997年至2000年任清华大学副教授,2000年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
骆广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杨光亮先生,196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至1992年任贵州农学院(现贵州大学)教师。1995年至2000年任化学工业部规划院工程师。2000年至今先后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24年4月至今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光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石柱先生,197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至1999年任盐城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1999年至2000年任江苏正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涉外业务部主任;2000年至2013年历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财务审计一部主任兼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质控总监(总审计师)兼质量管理部主任和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兼质控总监和专业委员会主任;2013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
石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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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
7、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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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6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联系电话:0514-86424918;传真:0514-86421039;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人:马长庆 肖刚
4、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1;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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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9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长青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注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均采用累积投票,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每个候选人的投票数量是投票人持股数的整数倍。
2、议案4、议案5为非累积投票,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同意提名于国庆先生、吉志扬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拟定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次监事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内,具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若实施期间,公司所面临的政策环境、行业竞争格局或公司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化,可根据实际需求并履行决策程序修改本方案。
基于谨慎考虑,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国庆先生,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87年至1999年历任江都农药厂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5年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于国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675,64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吉志扬先生,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9年至2001年先后在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科、销售部任职;2001年起在本公司技术开发部工作;201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吉志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47,2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