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12月13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收购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40%股权相关事宜,近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该协议为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2024-087)。实施过程中尚需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谈判工作,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及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12月13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收购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40%股权相关事宜,近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该协议为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2024-087)。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和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近期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系相关各方初步商洽的结果,仅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在公司未完成审批程序及实施交易事项之前,现阶段工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因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为意向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后续双方如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构成关联交易。据初步测算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进展及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实施过程中尚需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谈判工作,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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