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父亲爷爷先后离世 亲属拒付赔偿款耍花招逃避执行

榆中县人民法院通过移送拒执罪侦查程序,成功为未成年人小潘(2014年出生)追回22万元赔偿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该院首例通过刑事追责促成的执行案件。

原标题:警法联动“亮剑”!22万元赔偿款回归未成年人手中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通过移送拒执罪侦查程序,成功为未成年人小潘(2014年出生)追回22万元赔偿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该院首例通过刑事追责促成的执行案件。

家庭连遭变故亲情反目 争夺赔偿款对簿公堂

2014年底,小潘出生仅一个月,他的父亲在务工期间意外离世。2019年6月,小潘的祖父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事故发生后,其叔祖父潘某、太祖母窦某(时年86岁)及母亲王某作为亲属共同处理后事,并商定由小潘分得赔偿款22万元。然而,赔偿款到位后叔祖父潘某、太祖母窦某(实则由潘某支配)却拒绝向小潘支付,小潘母子生活陷入困境。2020年,在协商无果后,小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返还理赔款。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请,但被告拒绝履行,案件随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法官抽丝剥茧查明真相

法院迅速启动查控程序,成功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万余元,而剩余近16万元因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显性财产而陷入执行僵局。面对困难,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而是认真梳理时间脉络,决定从源头展开深入调查。

经过对大量交易明细分析,执行法官发现关键线索:2019年11月,窦某账户获得44万余元赔偿金。当月,被执行人潘某将1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并迅速转出,同时将剩余34万余元提现。在完成赔偿金转移和隐匿后,潘某与窦某才同意小潘代位继承22万元,导致待法院判决后财产已转移。鉴于潘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责令限期交付转移的财产,但潘某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2025年1月,法院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司法权威不容亵渎 拒不执行就执“刑”

公安机关立案后,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潘某传唤到案。办案民警释法析理,向潘某讲明可能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面对刑事处罚的压力,潘某态度发生根本转变,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至此,这起历尽波折的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什么是拒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年1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填补了判决前恶意逃债的法律空白,将执行机制从“信用惩戒”向“刑事震慑”推进为司法实践提供了详细、可操作的法律指引。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切莫心存侥幸,逃避执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

(观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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