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看到投毒字眼就只顾着脑补大戏,而不是将其放在悲剧逻辑下打量,无论如何这都与人文伦理相悖。
乳山市公务员“投毒”事件,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耐人寻味的,不只事件本身,还有舆论反应——新闻后的跟帖区,几乎都成了“大型歪楼现场”。
此事最早是被一则网帖带入舆论视线,网帖内容很有“地摊文学”里野史轶事的既视感:公职人员于某往单位饮水机里注入“刺激母猪发情用的激素”,致使当地统计局“上至局长,下至保安都像吃了四月肥一样地长肉”,还有“女同事接二连三地怀孕”。因情节离奇,很多人半信半疑。
10月26日,乳山官方对此做了回应。回应主要透露了四点信息:1.于某在单位饮用水中投放异物属实,投放的是抗过敏注射液;2.2019年7月,乳山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对于某进行立案侦查,案件现已移送检察机关,正依法审理中;3.有关情况将依法依规对外公开;4.网帖有关表述与查实情况确实有较大出入,存在明显夸大和编造成分。
饶是如此,这“辟谣与通报兼备”的说法,仍难以改变舆论潮水的方向:舆论的聚焦点并未从“发情药”“局长脖子肿得像水桶”等吸睛噱头,切到案件生成逻辑与最终走向上;许多网民的注意力也被假的狗血情节牵引着,而不是被“不信谣”的提示导向严肃审视。
不得不说,对办公室同事“投毒”,方式是将药物注入单位饮水机,作案者还是公务员,这般情节确实很戏剧化——很多编剧都不敢这么写。魔幻情节催生猎奇心理,本也正常。在此情景下,有关方面也该用更多的信息披露,去消除公众的某些疑问。
但这事首先连着的是不幸,涉及的是违法犯罪。“同侪挟恨”,或许事出有因,但无论如何,偷偷在单位饮水机内投放药物,都祸及了无辜、逾越了底线,称得上卑劣,也让人不齿。若网帖中所说的“从2017年8月开始”就已作案,那更是恶劣不堪,而那些同事也是被蓄谋“暗算”的受害者。
于某如今已是“待”罪之身,等待他的将是依法严惩。“出来作恶,迟早要还”的定律,不会对他网开一面。
而人们对这类作恶的基本态度,也该是批评谴责取向,知道是与非的边界,而不能被那些脑补出的“办公室风云”带偏了,对此事的感触全被“好玩”二字囊括,却失去了对“恶”的敏感。
对那些受害者来说,被同事“毒害”的不幸是绝对的。这样的不幸发生在哪个单位、场所,都难改“不幸”的底色,不能说因为发生在公共职能部门就成了笑料。
说白了,受害者的遭际无疑值得同情。“背施无亲,幸灾不仁”,当成共识。虽然很多网民的反应谈不上“见人之厄则幸之”,说不上有多大恶意,但一句句“好笑”的留言,至少表露出了很多人“痘长在别人身上不担心”的看客心态。寓于其中的轻佻态度,显然跟面对他人之不幸该有的悲悯相冲突,既缺了些人性温度,也是对受害者的刺激。
看不到“投毒”之恶,看不见无辜者之不幸,只看到“拍案惊奇”之奇,这很难说是好的习气。虽然起初谣言帖的误导在带偏节奏方面难以脱责,但看到投毒字眼就只顾着脑补大戏,而不是将其放在悲剧逻辑下打量,也未免跟“伤人乎不问马”的人文伦理相悖。
很多时候,我们面对作恶的态度、面对不幸的立场,也是我们人性伦理的签到簿与是非认知的显微镜。换句话说,人之为人,就在于对作恶会予以谴责,对不幸会示以悲悯,能够以跟真善美同向的价值判断去筑牢社会共识的底盘。就算有些事有猎奇的空间,那也该先让位于伦理层面的反馈。
最起码,莫把悲剧当趣事,别拿不幸当笑柄。
佘宗明(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