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培育支持新质生产力“排头兵”
河南这一办法5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 副厅长胡奎介绍,《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专精特新”企业是新质生产力“排头兵”,《办法》以法治方式更大力度引导、鼓励、支持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促进专精特新企业的总量增长和质效提升,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我省实体经济活力、培育现代化河南建设新动能。在这次立法中,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协调一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完善梯度培育体系的决策部署,针对河南专精特新企业存在的企业规模小、总体数量少、创新能力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等短板,结合河南实际,围绕“以更好更优更精准的政策红利,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高地的明确信号,吸引和培育更多的专精特新企业”这一目标,主要确定了树立鲜明导向,释放明确信号;突出梯度培育,推动梯次升级;注重精准扶持,确保落地落实的立法思路。
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壮大专精特新企业集群
树立鲜明导向,释放明确信号。通过立法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力度,营造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和创新氛围,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以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高地引导更多中小企业积极主动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道路,壮大专精特新企业集群。
针对每阶段企业的不同特点进行梯度培育
突出梯度培育,推动梯次升级。根据专精特新企业中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针对每阶段企业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分级培育,制定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培育措施,推动企业由低向高梯次升级。
精准扶持确保企业用得上、得实惠
注重精准扶持,确保落地落实。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在发展中对土地、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个性化需求,一方面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培育措施,另一方面鼓励省、市、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开展精准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得实惠。
降本、奖补、保障、创新
河南专精特新企业将迎密集政策利好
发布会上,河南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在答记者问中介绍了《办法》在培育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方面确立的主要制度措施。
降本|减免房租、降低担保费率等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办法》第八条支持设区的市和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等创新服务载体,为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供发展空间,鼓励对相关企业或者个人创业者采取减免房租等措施降低创业创新成本。第十五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本省降低融资担保成本有关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支持小微企业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减少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第二十条明确,对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开展技术改造、提高容积率的,按照规定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第二十七条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确定了补贴机制和金额,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保障|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相应保障支持
《办法》第六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在人才评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企业相应支持。第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和县级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产业用地纳入规划,在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应当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第二十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降低用工、用能、用地、物流、网络等成本,同时支持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投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给予相应要素保障。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还分别对公共数据公平平等地向市场主体提供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等作了规定。
创新|对“小巨人”企业创新研发进行最高500万元奖补
《办法》第十三条鼓励设区的市和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托大型企业技术专家、高等院校学者、科研机构专家等建立融通创新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指导等服务。第二十四条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费用除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外,鼓励设区的市和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用事前事后补助等形式,引导支持企业承担研发任务、开展研发活动。第三十条要求有关政府及部门要组织行业大型企业或者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实施技术攻关,推进协同创新,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第三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对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或者研发投入比例高的“小巨人”企业进行奖补,另外明确省人民政府对处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年度投资计算区间内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而购置设备、软件的,按照实际投资给予一定比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服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
《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精特新企业所在地政府应当根据实际为专精特新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及时掌握并享受各项优惠。第二十九条明确,在本省举办的相关展会中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展区或者专题,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推进企业间交流与合作。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分别对有关部门定期发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供需目录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作了规定,为企业开拓市场、引进人才提供服务。第四十四条建立完善涉及侵犯专精特新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机制,要求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
河南出台办法破解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难题
为创新注入发展活力
发布会上,李大可在答记者问中介绍,《办法》50条当中,涉及金融或者资金支持的条款就有13条,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推动金融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推出授信额度达1000万、3000万和5000万的“专精特新贷”信用类贷款,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存货等担保融资,同时还建立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向金融机构推送共享机制。第二十六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专精特新险”等特色化保险,为企业提供信用保证保险等服务,全力提高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可得性。第三十九条支持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引导基金作用
《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挥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关主管部门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改进基金投资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基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激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直接融资
《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并购、重组等给予分类分阶段支持,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同时,第三十九条规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投资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协同合作,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