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金罚决字〔2023〕23号、24号)显示,济南高新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分别被处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8月18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济南高新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罚款30万元。济阳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批程序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济南高新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企业注册资本9400万元。济阳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两家银行的法人系同一人,两家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均为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6%、56.25%。
(凤凰网山东 能子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