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会呼吸的痛” 河北将开展尘肺病患者救助行动

  为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河北印发《河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等五个方面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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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方面,河北省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已报告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

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河北省将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

在此基础上,河北省还将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为加强尘肺病的防控和尘肺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河北省还将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推动用人单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入手进行整治,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并依法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开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如实申报粉尘危害项目,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健康禁忌的,及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开展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到2020年9月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粉尘危害企业或者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装备移动式体检车。

河北省明确提出,到2020年9月底,要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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