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何某明确拒绝还钱后,在校女大学生罗某前往法院提起诉讼。11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布此案判决书,判决何某偿还罗某借款本金2.72万元。
判决书显示,罗某系一名在校大学生。2023年11月,她跟比其年长4岁的男子何某建立恋爱关系。次月起,何某便以买手机、生意亏损、打官司等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罗某借款,并承诺会尽快返还。罗某通过向亲友、同学借钱以及京东白条套现等方式筹钱,最后以微信转账方式先后借给何某共计2.72万元。事后,何某多次安抚罗某说会很快还钱。
今年2月下旬的一天,罗某翻看何某手机时意外发现,何某不仅有其他女朋友,还隐瞒婚史并有子女,何某所称生意亏损等情况均系虚构。事后,何某先是承诺3月份还钱,之后又明确拒绝返还。无奈之下,罗某将何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2.72万元。何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供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未到庭参加诉讼,系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陆续向被告提供了借款共计2.72万元,双方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被告承诺了还款时间以后,应当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及时偿还,现久拖不付酿成纠纷,依法应当承担本案偿还借款本金的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何某偿还罗某借款本金2.72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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