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中年后,我只想活得让自己尊重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

——作家 李海鹏

01

台风

以前我会每天睡到下午,可是最近,才不过十点钟,我就已经在楼下的石凳上享受秋凉了,甚至于饭都吃过了两顿。在《永别了,武器》中,女友凯瑟琳生命垂危之际,亨利就不断地去餐馆进食——食欲过度是茫然无措的征兆之一,大约我也是如此。这些早上我总是在室外,浮想联翩。偶尔,我呼吸着新割过的草坪的味道,感到振奋,更多的时候则纯然得像个无所事事的人一样,不做什么也不想什么。有一次我看到一个老太太,穿着灰扑扑的男式衬衫,佝偻着坐在垃圾桶旁,突然心生忧惧,假如有一天我妈妈也像她那样孤独、无助,怎么办?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坐着,坐着。秋天的光线真是清亮,我记起了小时候总是会在无聊时看到飞机,于是有一次,我真的又看到了。一架亮澄澄的小飞机在银杏树仍还翠绿的枝桠间掠过,带来一阵蜂鸣,好像把这岁月都拉长了。我竭力地在这片生命的虚空中无声地呼喊起来。

《永别了,武器》,[美]海明威 著, 林疑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不久前,我开始反省自己的生活。这还是十多年来的第一次。我开始把自己生活中最主要的部分看作悲剧。我也反问自己,这是不是矫情,或者中产阶级空虚症呢?可是答案是,不是。

显然某人正处于一个情绪抑制周期之中——我尽量把这看作某个他人的不可避免的麻烦,而不是自己的。事情发生得非常自然,夏天的时候,没什么契机,突然“叮”的一声,我就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的生活是不对的。这就像一条鱼跳出鱼缸看到了自己。我发现我的生命已经闷住了。我不很开心,也没有不开心,我既不快乐,也不痛苦。很多年里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游动并且感到自如,只是因为我很知道玻璃墙壁在哪里罢了。我想这就是被体制化的烦闷,就是“你有一份工作,有一个家庭,如是而已”那种体制化,阻止了你去想自己真正渴望的是什么。

我渴望的是什么呢?正是那些会被嘲弄为文绉绉的、却仅仅是因为人们感到遥不可及才加以嘲弄的东西:激情、生命的激荡感,或者任何令人超脱于闷住的生活的事物。或者说,某种类似柠檬的东西。

楼下遛弯归来,一般我会庸俗地喝上一杯可乐。我会切一片柠檬,放四块冰用一个瓷杯子喝。其实我真正想尝的是柠檬的味道,它真的香气怡人。最棒的瞬间在于,杯子里泡沫哒哒地炸裂,使得柠檬的气味率性坦然地冲进你的鼻孔。可是视此为赏心乐事,终究有些悲哀吧。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一直处在这样的生活中,那么我在死后最怀念的可能竟只是柠檬的香气。

柠檬也在我认识我妻子那天晚上她唱的歌中,我记得她唱到,我抬头向上看,又低头向下看,我一再地四处张望,但是只看到一棵黄色柠檬树。节奏很简单,即便是我去街机房的DJMAX上玩这曲子的话大概也不会错太多。这与我喜欢柠檬倒没有关系。那是好久以前的一个晚上了。

这些上午,我记起了过去的很多事。我记起了小时候我曾自己做过桃子汽水。我买了一袋汽水粉,用凉水稀释,惊人的是,味道跟商店里卖的一模一样!那是一个晴朗柔和的五月天,我跟妹妹还有我们的狗喝了个痛快,那感觉就像一个节日,真正美妙的则是这个节日只有我们三个独享。在相当程度上,我抵触成人世界,甚至怀着隐约的憎恨。妹妹和狗则是我强迫的同盟。以后我每当在什么地方读到沙司汽水,就会想起当年的自制汽水,那桃子的味道又冲又假,甜丝丝的,又被自来水的漂白粉气味给激得格外强劲。两年后,那只狗死了。生前它总跟自行车搏斗,每当我故意骑得飞快,它都会怀着某种深沉的愤怒咆哮着冲撞过来。生活在当时就是无穷无尽的委屈,无穷无尽的节日。有一年冬天,沈阳的雪下得特别大,早上我沿着街上齐腰深的雪道去上学,激动得微微发抖,那感觉就像走向一个刚刚草创的纯白世界。

如今,我已经37岁了。写下这个数字真是艰难。我简直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以便回到26岁。你不明白你的生活为何就像一颗被方便面工厂捉住了的蔬菜,被滑稽地脱去了水,装进了小袋子。

我渴求着什么不同寻常之物却一度一无所获。在这些迷惘的上午,我寻找着某种能给生命本体带来抚慰的事物。后来,不再有“叮”的一声,我非常迟缓地想清楚了那是什么。某一天我意识到它是我在9岁那年夏天曾怀着孩童的敬畏之心观看过的一场暴雨。前一天,电台预报说有台风,可是没人在意,东北怎么会有台风呢?可是那天早上,台风来了。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看到天色暗如午夜,骤雨痴狂,仿佛天上有一座海洋正在不停地倾泻,而树木被一种狂暴的力量攫住并反复抽打着大地。它让我入迷了。我走出门,就像在第一排观看上帝的演出。如今,我意识到这暴雨格外漫长,而我从没离开过。

《台风俱乐部》

02

怀抱

这半年里我喜欢的作家是E.B.怀特,闲来就翻翻他的书信集。他写的多半是在缅因州的农场里与15头羊、112只红母鸡、36只白岩母鸡、3只鹅、一条狗、一只雄猫、一头猪和一只笼鼠共度的日常生活。各种寻常小事他讲得温文尔雅,我读了之后,明白人家是真的超脱。我由此发觉,文雅和风度这类东西比过去更吸引我了。以往我更敬仰毕加索和罗兰·巴特一类的人物,他们的才华更耀眼,像不可直视的强光。与之相比,怀特只不过是下午的荫凉。可是这荫凉确实是了不起的。怀特之风在我这儿是渐渐显露的魅力,在更大的范围里则是典范。怀特死后,《纽约时报》的讣闻说,“如同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E.B.怀特的原则与风范长存。”

大概我正在变成一个更柔软的人,才会欣赏怀特。古人喜欢讲“圆融”,倘若不是庸俗地理解为圆滑,而解释为圆通博览,颖悟无碍,谦逊和不疾不徐地接近真知,我想倒也值得领略。

人常说,人生是一段长路,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多年前,我可想不到自己会对怀特感兴趣,更想不到有一天会过现在的生活。那时我完全是另一个人,如今的我则更像一个不可逆料的他者。我们时刻觉察到自我的存在,这个自我似有思想,似有主张,计划生活并试图掌控生活,可是最终你会发现自我甚为渺小。总是令人不胜惊奇,你已经走到本以为永远不会去到的地方。

E·B·怀特(1899-1985),美国当代散文家、评论家

生命是什么呢?儒家讲,“敬始,慎终,追远。”庄子说,“死生亦大矣。”我们有敬畏,有探求,有观照,可还是无从理解生命为何物。无论是深不可测的造物,或名之以上帝,还是真理,弥漫在青草翠竹间的“道”,其实我们都一无所知。我们只是像夜航一般顺流而下罢了。小时候,我可未曾想到此生有好文章可读,有人与事可经历,其时天真淳朴,全然不知文明已被经营了千万年,忽然迎迓我之来到,这是意外之喜。相较生活的诸般细节,这才是大的命数。周围的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奇迹。我并不知晓生命是什么与为什么,可是我觉得,我居住在一个罕有的星球上,微生物在这里改变了空气的结构,而昆虫们忙忙碌碌地把生命连缀在一起,这里有季候、洋流,有一个精妙绝伦、生机勃勃的系统,这运气很是不错。按概率来说,我算中了头奖了。我相信无是常态,有是奇迹,冷寂是常态,生命是奇迹。

更年轻时我对中国文化不感兴趣。我觉得外国书好看,中国书在认识上幼稚,在气息上又老迈。可是如今,我的头脑像只水瓮,装满了或可称为“中国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就是对自然有一种特别的偏好,不仅欣逢其美,还相信它蕴涵真理,从中觅得安身立命的准则。典型的中国精神便是圆融于自然万物。我想这种类型的中国人已经少见,我却未可预料地成了这么一个。

我会想,现在的三里屯,这个灯光晶莹、衣香鬓影的地方,总有一天会有牛羊吃草。这里将不再有酒、舞蹈和摇滚乐,也不再有豪华轿车和灯火,蟋蟀、树木和池塘又成了这里的主人。早霜送走了蜂雀,西风吹寒,秋雨潇潇,一片沉寂。这不是诗,也不是超现实主义的狂想或者庄周文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只要放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段里,事实便必然如此。繁华不是常态,也不常驻一地。人和事物总是相互吞纳、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永不失手。

到那时,我可能已经死了千年,这篇小文章当然早就湮没无闻。可是我思及此事,也无忧惧。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当作精神尺度,慢慢学做谦谦君子。这是道德律令,可是说到本质又不尽然,其实嘉德懿行来自内心,更多地是一种审美体验。

好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吧,这一边,荷尔蒙、虚荣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烧;那一边,悲悯、善与爱,人格修行,也可以永无止境。当然对坏的人生来说,卑鄙和强横也可以永无止境。后一种人和他们的组织机构可能有钱有势,可是不理也罢。我们还有另一个世界可以依凭。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说,他去俄国拜访了托尔斯泰的墓地,穿过羊肠小道,在林间,看到墓地上既没有墓碑,也没有名字,只有一块方形土丘,上面覆盖着青草。这就是伟大的俄罗斯的灵魂的归宿。很久以前我不觉得托尔斯泰怎么样,写得那么闷,后来看了他的《忏悔录》,突然受了震动。怎么说呢?长了见识了。一个人,肉体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圣。好多事,高尚,干净,我们常不信,不屑一顾,“嗨,那是扯淡呢!”其实是没见过。茨威格见过,他说,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中,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我觉得,一个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诸怀抱,就一定会觉得自己与托尔斯泰和茨威格有那么一星半点的相似。那么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

托尔斯泰无名墓地

03

秋水

卡蒂埃-布列松有个“决定性瞬间”的说法,指的是最佳照片可以敏捷地抓住恰好出现的瞬息光影,无论是轮胎还是水洼,或者一个跳跃的人,在此时都各得其所,显露出非比寻常的意义和美。我想这验证了万事皆有灵光,或者说可以显露出本来面目。我见过的最美瞬间是在小说《追忆似水年华》中,一个小男孩久久地凝视着一棵李子树,发现它的繁花中有着这世界的全部真理。村上春树则说,年轻时有一天他坐在棒球场的看台上,一只球正在飞过来,突然间一个念头从天而降,他决心当一个小说家。这是他人生的决定性瞬间。我不是很相信这个细节,因为村上不是个始终诚恳的作家。不过就个人体会而言,我相信决定性瞬间确有其事,的确存在着某些格外玄妙而与众不同的时刻,使我感到自己是在真正的活着。

概无例外的是,那些瞬间总是关于自由的。倘若说自由是男性最深的春梦,那么我想这梦常常难得真切,关于它的种种幻想往往只能在钢一般灰色的天空下慢慢消弭罢了。只是在一些罕有之时,你才能感到那种苏醒的力量,好像有一头熊钻进了你的身体而春天正在匆忙赶来。

有一次,它发生在了足球场上。我中了好运道,带球晃过了一个人,发现前面有大片的空间而我的步伐恰好毋需调整即可加速,于是我跑起来,撞向自由。一阵阵微风吹拂着蒙了汗水的皮肤,而我跑得如此迅疾,以致于身后对手的那一声声沮丧的咒骂都被耳边的风声吹淡了。你知道那感觉异样得让人不安,又令人愉快,你突然间信心满满,再无羁绊,好似将永远地跑下去,不能想象有什么停下的理由。对手正在迫近,你却感觉他们非常遥远,你只是在一个不受任何威胁的空间里孤独地跑着,跑着,带着那只球,如带着狗,迈过寂静的山岭。另外一次相似的情形,发生在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早上,其时街上罕有人迹,枝头的残叶上覆盖着糖粉一般的冷霜,我要走几步路去找出租车,听见鞋子踩在冰碴上,发出轻轻的咔哒声,就在这时,在心中,我突然又听到了维氏《四季》中冬天的那一段清澈明亮的小号声。

这些奇怪的瞬间,有时是辉煌的,有时是清凉的,惟一的共同点则是某种与众不同的安宁。你突然远离了繁华人间,进入了某种彻底的孤绝之中,恰似飘然抵达了世界的尽头又回望着此地。

布列松“决定性瞬间”最著名的一张代表作

除此之外,我再没体会过别种的自由。它发生在此时、彼时,倏忽来去,了无痕迹。于是我会渴望重新体会。偶尔我会回想那种生命显露意义的感触。我回想在很久以前的一个夏末,还在读书的时候,在学校露天泳池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我拎着一只装着杂物的塑料袋去游泳。我滑进水池,发现水已经很凉了。你知道,难免的,两股之间尤其感到冰冷,而那正是E.B.怀特的玩笑式地说过的“死亡的凉意”,但是你感到振奋,于是猛然扑入冷水。你完全在冷水之下。你感到你生来就在这池碧水之中,从来都在这凛冽之中。你闭上眼睛,向下潜游,从来不曾感到这么自在,这么安全,于是你不断沉溺,渐渐变得透明,与秋水融为一体。

我可曾把这些感受告诉任何人?从没有。我并不担心谈及某些略带诗意的感慨而被人嘲弄——既然对这些细小的感触念兹在兹,你就一定有着不屑于讨好外在世界的秉性,是不是?只是它们太无足挂齿了,甚至在你自己的生活中也不占什么位置,于是你不会跟任何人说起。

可是,它们与其他快乐完全不同,迥然不同于欲望的满足。当你做了任何事情并感到自己干得不赖的时候,你感到自己是主宰,自我肯定是个好玩家。你想的是“自我”。但在那些偶然闪现的自由感中,“我”并不存在。它是王国维所言之“无我之境”。两者之间的差别,恰如你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后走出机场深吸第一口烟的时候也会向前飞那么一下之于鸟掠长空。

有时,我也感慨于人类追寻另一种自由的漫漫长路。那些朝鲜人,绕过大半个亚洲,只有微小的机会抵达韩国。那些逃亡的阿富汗人,途经迪拜、斯里兰卡、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抵达印尼的龙目岛,又在那里登上木船去澳洲。这是史诗般的历程,可是以历史的眼光看过去,又只是最小的故事而已。但是在我们的心中,还有更微不足道的关于自由的史诗。这种自由不像那些流亡者的追寻之路那么有着血与死亡的味道,或许显得轻飘、无行。它只是凡夫俗子的脆弱美梦,又常常有着淡然的尾声。这就像你总是想去开一开小孩子所说的那种古老的“敞篷飞机”,哪怕是最小的也好,可是你甚至从未真正尝试过。你深知,生命的真正悲哀在于从没能在草木幽深的长夏,俯瞰着细小的河流和威严的群山,在碎云累积的空茫里飞行。

本文节选自

《佛祖在一号线》

作者: 李海鹏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年: 2010-6

编辑 | 巴巴罗萨

主编 | 魏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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