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忠县从事土特产销售的王女士遭遇一件烦心事:她销售给一位顾客的150份包括扣肉(烧白)在内的土特产被顾客起诉为“三无产品”,法院二审判决其退还货款并给予顾客十倍赔偿,赔偿金额近5万元。王女士对此觉得十分委屈,无奈,法治天平只称法律不称委屈。
随着电商的兴起和平台的多样化,很多人将自制食品或本地土特产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殊不知,这样潜藏着较大的风险。食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对于生产、包装、标签、运输、储藏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不在相关规制下运行,仅是简单地通过网络销售,很可能带来无尽的烦恼。
不管终审结果如何,这起案件对王女士以及从事网络平台食品销售的商家都是一个教训。哪怕对方是职业打假人,但这无法否认自身在网络销售食品过程中存在过错或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