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帮农民工讨工资 累计追回欠薪4112万元

原标题:全省检察机关出手帮农民工讨工资 今年累计追回欠薪4112万元

楚天都市报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戴小巍 魏秋晨 王丽 严小波

楚天都市报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戴小巍 魏秋晨 王丽 严小波

昨日,湖北省检察院通报,今年初,全省检察系统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截至目前,共办理相关案件502件,涉及农民工2289人,追回拖欠工资款4112万元。

一老板欠薪688万获刑

2015年10月,程某某与湖北腾龙光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龙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合同约定,程某某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建设,腾龙公司支付工程款。

截至2019年11月29日,腾龙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程某某1.1亿元工程款,但程某某并未按约定支付施工人员工资,拖欠2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88万余元。去年12月24日,黄石市人社局责令程某某向213名农民工支付拖欠的工资,期限届满后程某某仍拒不支付,并将手机关机无法联系。今年1月14日,黄石警方以程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立案侦查。1月23日,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依法对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依法对程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某某及其家属主动退还欠薪476万余元,以其两套房屋作为抵押保证还款140万余元,尚欠70万余元未支付且无抵押保证。

今年4月20日,黄石港区检察院就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提起公诉。针对被告人期望从轻处罚的情况,检察官通过律师反复做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只有在全额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可以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案件开庭前,程某某筹款将剩余的70万元欠薪支付完毕。检察机关根据程某某认罪认罚和退赃退赔情况,提出有期徒刑1年并适用缓刑,并处1万元罚金的量刑建议。一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程某某未上诉。

解封394万元专款发工资

今年5月31日,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因与江西某公司建设工程产生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江西某公司名下的1172万元存款进行诉讼保全。

襄阳高新法院受理案件后,6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冻结江西某公司银行存款1172万元。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有两个账户为农民工工资专款账户,为此,江西某公司向襄阳高新检察院申请监督。

今年7月,襄阳高新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后,迅速展开调查核实,查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确实有两个账户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两个账户共有资金394万元。“工程项目涉及300多名农民工,农民工的工资并未结算完毕,如果被冻结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被划拨,30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难以支付到位,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承办检察官介绍。

今年7月28日,该院向襄阳高新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认为法院在民事裁定中冻结江西某公司两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行为违法,建议法院依法解除对两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冻结。襄阳高新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

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5日,两个账户的款项共计394万元已全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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