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阿姨,最近我们扣押了一批进口电饭煲,可以便宜卖给你,只卖50块钱一个。”
“这么便宜?我要4个!”
男子刘某谎称自己是公安民警,在医院里兜售电饭煲,市民夏阿姨贪小便宜上了当。5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招摇撞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追缴赃款发还给夏阿姨。
夏阿姨回忆,自己当时来到保定路一家三甲医院看病,挂着水的她听到旁边一名男子跟急诊室的人说他自己是警察,手上扣押了一批电饭煲在附近派出所,现在50元一个处理掉。夏阿姨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我就去问那个男的电饭煲的事情,他说这个电饭煲有语音功能,是海关扣押的进口货,现在放在附近派出所,还跟我说刚才哪个科的医生一次性买了10个,我当时就心动了!”
夏阿姨说,这名男子一边与她攀谈,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类似对讲机的东西对着说:“某某医院普外科‘一把刀’要10个、唐山路的动迁户要4个”,并表示自己认识这家医院里的医生。
渐渐被忽悠“入坑”的夏阿姨当场给了男子200元现金表示要买4个电饭煲。“您在这儿等着,我去给您拿货。”叮嘱夏阿姨后,男子扬长而去,却再也没回来。夏阿姨等候半天,终于醒悟自己是被骗了,连忙报警,男子刘某很快被抓获归案。
“因为我觉得老百姓相信警察,利用警察的身份比较容易骗到别人。”到案后,刘某对于为何要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这一问题,给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答案。据刘某交代,他原本的作案目标是医院的医生,是临时换了“对象”:“我一开始想骗医务人员,就对医务人员自称是警察,没想到阿姨听到我的话后很感兴趣,我看阿姨年纪比较大,我觉得骗医务工作者比较难,阿姨比较好骗,我就换了目标,准备骗这个阿姨。”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本案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对刘某判处刑罚,并追缴赃款发还给夏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