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张贴垃圾分类宣传图文资料 成都这家物业被罚了1000元

4月1日起,成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逗硬”,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收集、运输、处置环节是否符合法规规定,并对违反《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4月22日,成都市城管委曝光了典型案例。其中高新区成都尚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被罚款1000元。

▲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逾期未改正行为

今年3月25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桂溪中队执法人员,在高新区金桂路238号东苑B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成都尚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在小区内垃圾投放点及小区公示栏张贴垃圾分类投放知识宣传的相关图文资料。

据悉,该行为涉嫌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当即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

4月1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现场进行复查,发现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成都尚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逾期未改正行为。“请立即纠正您的违法行为。”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桂溪中队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并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公司已经整改完毕

4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发现该公司已经整改完毕,在小区公示栏内张贴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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