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协源被警示:子公司为实控人附属企业违规担保3236万元

挖贝网 8月4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宁波协源(838458)全资子公司宁波东隆为公司实控人附属企业华联电子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236万元,宁波协源未事先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收全国股转公司警示函。

2019年11月6日,宁波协源全资子公司宁波东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隆)以其房地产作价3236万元为宁波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电子)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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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华联电子为宁波协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截至2019年年末,上述担保余额为2230万元,占宁波协源2018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41.99%。

上述对外担保发生时,宁波协源未事先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该担保于2020年2月20日已经解除。2020年3月23日,宁波协源补充披露公告。

宁波协源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对宁波协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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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宁波协源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为LED封装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归母利润为10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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